花蓮縣建設處技士涉索賄 遭羈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6日電)花蓮縣建設處陳姓技士,審查民宅申請污水管道自行納管、改管工程時,涉嫌向承包商收受賄款。檢調昨天以現行犯逮捕,檢察官訊問後,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陳姓技士自民國103年9月起,利用民宅申請污水管道自行納管和改管工程時,對3家承包商申請案件刻意刁難,或延遲查驗,藉以索賄,前後取得不法所得新台幣12萬元。

調查局東機組人員在檢察官指揮下,昨天下午在陳姓技士收受賄款時,當場將他逮捕。

東機組人員並持法院搜索票搜索陳嫌住處、花蓮縣政府建設處辦公室等處所,查扣相關事證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並有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10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