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研音樂:本公司與中國著名互聯網阿里巴巴集團簽訂數位音樂獨家授權合作協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4/03/0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7/02/2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同意將擁有之音樂著作、錄音著作及視聽著作的

在線播放、視聽和下載,與線上背景音樂之使用,除特定對象與使用方式由本公司保留

自行授權外,於中國大陸地區(不含台灣、香港、澳門)獨家授權給淘寶(中國)軟件

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之自有或控制的平台,包括但不限於蝦米及天天動聽等。淘寶並

可進行轉授權,及對侵權對象採取維權措施。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音樂應用範圍擴大、提高音樂授權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由阿里巴巴集團在中國網路的影響力,擴大音樂應用範

圍、推動市場收費機制,對侵權對象採取維權措施,有助數位音樂市場秩序的建立。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