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餘名學生在危險校舍上課 監院盯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南18日電)監察院說,全國共有112棟,659班,合計1萬6972位學生在沒有「使用執照」,且經結構安全鑑定後,「建議拆除而未拆除的校舍」上課;各縣市在監察院提出糾正後,改善速度仍慢。

監察院調查「中小學校舍未領有使用執照,影響校園安全」案,發現上述情況,因此在103年糾正教育部。

監察院今天說,提出糾正後,各縣市雖然對危險教室著手改善,但改善速度慢,「人命無價」,呼籲教育部及縣市政府應更加重視中小學校舍安全問題,確實改善危險教室,保障學童安全。

監察院指出,將持續追蹤改善情形,並且監督教育部確實掌握危險教室的「棟」數、「件」數,以利掌握改善對象和進度

監察院說,經過1年來持續追蹤,有些縣市已採取改善措施;以台北市為例,未領有建造執照的校舍計有111件,未領有使用執照校舍計有120件,經改善後,已取得使用執照5棟,辦理請領使用執照5棟,改建11棟,做為古蹟或歷史建物2棟,已拆除1棟,研議改建可行性1棟。

新北市部分,監察院說,82校197棟未取得使用執照,經改善後,103年度已完成耐震詳評計59棟,其中9棟無需補強、49棟需補強(15棟已完成補強)、1棟建議拆除。

監察院說,桃園市未領有使用執照且有安全疑慮校舍,經耐震詳細評估130棟校舍,其中6棟建議拆除、124棟建議補強,而103年度已拆除3棟,其餘預計在104年到107年度拆除,另規劃104年度及以後年度補領使用執照120棟。

監察院指出,台中市屬於需改善校舍有13校17棟,其中103年已完成1校補強工程,其餘12校16棟將依排序於104年度辦理;高雄市100至103年度,已拆除重建的未具使用執照校舍,國小部分有15校,國中部分有10校;台南市未領有使用執照之使用中建物計210件,已提出建照申請者12件,尚未提出者198件。104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