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蘅看NCC 要監理除弊也要興利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20日電)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蘇蘅今天出席論壇,談及「數位匯流下的NCC角色」,她認為監理和興利的角色不是對立的,可以用監理的手段,給個案一些積極的角色去做。

世新大學適逢60週年校慶與法學院20週年院慶,世新大學法學院今天舉辦「世新法律大師講壇」,前NCC主委、政治大學新聞學系教授蘇蘅今天以「數位匯流下的NCC角色」為題發表看法。

蘇蘅表示,NCC是2006年2月22日成立,第一個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設立中央二級機關的獨立機關;有人說NCC是師法美國獨立機關FCC(聯邦通信委員會),但她認為,NCC只學了半套,對政策規劃範圍和目標不夠清楚。

蘇蘅表示,NCC有個主要的任務是「監理和除弊」,同時也有「興利」的責任,不過NCC成立時的社會風氣,讓NCC監理的角色更為彰顯,但她認為「監理和興利不是對立的,可以用監理的手段,給個案一些積極的角色去做。」

蘇蘅舉例任內處理的大富案,大富媒體股東為時任富邦金董事長蔡明忠購買有線電視系統凱擘,當時NCC做的處分重點有15項附附款許可,包括提供數位服務推展計畫、提升有線電視收視內容的規劃,提出合理調降基本收視費的方案等等,讓個案監理仍能達到興利目的。

蘇蘅進一步說,科技發展快速,進入物聯網時代後,許多創新的應用因運而生,但台灣許多法規恐跟不上,她認為,NCC是獨立但並非「孤立」的機關,和業者的隔閡不溝通,可能反而會延誤台灣從匯流發展做出更好更進步的公共政策。

她舉例,FCC根據聯邦諮詢委員法案,成立「技術諮議委員會」(Technical Advisory Council),網羅來自科技界的專家,包括AT&T、易立信、英特爾、思科、三星、Google、蘋果都在其中,把創新競爭、新就業機會和全球數位經濟發展的重要意見,帶到FCC。10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