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提案修房屋稅條例 反映實價

【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為使地方政府能夠及時進行房屋標準價格的評定,以及時反映實際價格,立委李應元與蘇震清共同提出「房屋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欲將現行條文「每三年重新評定一次…」修正為「至遲每三年重新評定一次…」。 提案指出,現行房屋稅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每三年重新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如此硬性規定每三年重新評定一次,對於社會經濟環境變遷快速的今天,可能無法符合社會的需要。尤其有突發事件發生時,更缺乏即時反映修正的機制。 為使房屋標準價格能夠盡可能貼近實際價值,因此規定至遲每三年重新評定一次。若有突發情事,得隨時重新評定,以反映房屋實際價格。如此便可在政府稅收與民眾權益之間取得平衡。20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