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碰上張景森,「公民團體」就失勢了?

張景森一番「士林王家抗爭是史上最kuso社會運動」引起軒然大波,媒體與網路上幾無正面評價,並激起了「跟景森說掰掰-要求民進黨新政府立即撤換張景森」等對張景森強烈敵意的活動,雖然參加人數不多,只有2400多人參與,但也已經創下了史上第一位未上台就被要求下台的官員,可說是讓林全內閣蒙羞,逼得林全親自開記者會出來滅火。

然而,卻有一個有趣的現象少為人關注,就是離開公民團體的同溫層,其他群體似乎沒有這麼反感張景森。比方在立場較偏綠的PTT第一大版八卦版,張景森最近的爭議言論都有50推以上。 在偏藍臉書社團「野台」等處同樣少有怒罵張景森言論。這就奇了,近幾年公民團體往往都能引領社會風向,為何這次其他人沒有跟上,社會並未產生普遍性的驗惡張景森情緒?

先定義一下何謂「公民團體」。雖然這幾年某些團體、某些類型活動早已被媒體冠上公民力量崛起的美名,不證自明,但給公民一個清楚的定義還是必須的。最簡單的判斷標準是把公民解讀為是前幾年監督政府最力、正當性最被社會認可,甚至被歌頌的群體。依這個標準劃分,士林王家抗爭學生與徐世榮等教授,島國前進的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洪仲丘的姐姐洪慈庸等無疑是「公民」,他們主導的組織則是「公民團體」。反之王炳忠、抗獨史陣線、白色正義聯盟、白狼等就既非「公民」也不是「公民團體」。

經濟民主聯合陣線15日前往立法院抗議民進黨版本兩岸監督條例並無落實民間版五大原則,王炳忠則在抗議會場旁舉牌聲援林飛帆等人。(林俊耀攝)
經濟民主聯合陣線15日前往立法院抗議民進黨版本兩岸監督條例並無落實民間版五大原則,王炳忠則在抗議會場旁舉牌聲援林飛帆等人。(林俊耀攝)

若依社會氛圍的標準劃分,新黨王炳忠等人大概算不上是「公民團體」,但他們也曾在場邊「聲援」過林飛帆。(林俊耀攝)

上面點名具「公民」光環的人,這次幾乎都有出來反張景森。這是人之常情,畢竟張景森羞辱的那一場社會運動,上述的「公民」幾乎都有參與或者聲援。見對「自己人」滿滿敵意的準政府官員,強烈回擊是意料之中。但社會大眾這一次卻沒有將他們的厭惡「照單全收」,張景森的命運迴異於先前的郝龍斌、邱毅、蔡正元……,難道「公民團體」失勢了?

「公民團體」確實失勢了,不只從張景森未被社會徹底厭惡這一點看得出,抗爭場子人潮大不如前也是殘酷現實。從2014年林飛帆叫得出50萬人,現在搞活動可能連500人都不到的事實就可見一斑。賴中強律師雖然解釋最近活動人少是有特殊原因,太陽花學運前類似的活動人數也差不多 ,但這解釋不了去年4月10日為何抗爭只能用排字「人民作主」 彰顯訴求,過往是人數多到滿出來,想排字都無法維持隊型。人數不代表對或錯,但人數是一個人或政治團體是否為社會主流的關鍵指標。

若我們細看超過50推的那則PTT八卦版張景森新聞的推文內容,會看到例如「王家都上億了,部分覺醒青年還在拿22k,慘阿」、「好險沒去 當初就有人警告說王家在網路裝可憐帶風向」、 「那時候居住正義的風向吹成那樣,反對意見根本就沒人理」、「法院都判了 程序都跑完了 甚至王家也被踢爆有參與說明會 結果流血流汗到最後 王家自己人把組合屋拆了」、「程序不佳 可以優化 但我還是贊成都更台北這麼混亂的城市 豈能讓你個人情感而放著爛」這些聲音在士林王家案當下並非不存在,只是許多發言的人都被反郝龍斌情緒無情輾過而已,整個社會風向徹底偏向「公民團體」這一邊。

今時不如往日,很快時間就會證明,哪些「公民團體」是真公民,即使失去群眾與鎂光燈還會繼續反抗不仁不義的政府,即使它換了顏色。哪些則是「階段性任務」結束,要走入體制內「貢獻」了。本文雖對「公民團體」看似不友善,但對前者那些真公民還是肯定態度的。時間會檢驗所有團體,無論是「公民團體」或政黨到底有多大真實價值,所有人都請當心皮繃緊做人做事吧!

*作者為多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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