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恨20年 連夜縱火燒4同學家

中國時報【林欣儀╱台中報導】

41歲魏姓男子20年前因成績差被同儕嘲諷,至今無法釋懷,去年12月26日深夜,竟在短短5小時內、來回奔波百公里路程,循畢業紀念冊分別到台中及彰化等4名同學住處縱火,不但燒毀房舍、車輛,還波及無辜鄰居,台中地檢署認為魏罔顧人命,昨依殺人未遂罪將他起訴。

檢方指出,魏就讀高職及專科期間結識梁姓友人及曹姓、林姓、高姓同學,疑因當時成績不佳等情況,被4人冷嘲熱諷,讓他心生怨懟;再加上魏與同儕畢業後仍持續聯絡,相處間難免會提到學生時期的情況,魏卻將彼此打鬧、嘻笑的話語放在心裡。

去年12月26日晚間,魏疑因突然想到被嘲笑的情況,想要報復梁姓友人等4人,晚上10時許,他先在台中文心南路的住處準備不明易燃液體,11點半前往台中梁姓友人住處大樓,在電梯間放火,燒毀大樓地下室變電箱、水電管線與停放在地下室的3輛轎車,火勢並隨電梯間延燒至6、7樓,所幸1樓幼兒園當時沒有學生,未造成更大傷害。

起訴指出,魏縱火燒梁男住處後,仍心有不甘,又返回住處拿易燃液體,騎機車前往彰化大村曹姓同學住處縱火,導致曹家牆面、窗戶受損;緊接著,魏馬不停蹄騎車到台中南區林姓同學、大里區高姓同學住處放火,分別造成窗戶、洗衣機及牆面、天花板毀損。

警消獲報後撲滅火勢,從被害人彼此口中得知魏涉有重嫌,調閱監視器鎖定魏涉案,他供稱是因在高職、專科就學期間,受梁等4人冷嘲熱諷,才會去縱火。

檢方認為他因20年前嘲諷就蓄意放火,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且罔顧人命,尤其梁男根本沒住該處,魏不僅涉犯公共危險罪,更有殺人意圖,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更多相關新聞

和鄰居吵架竟記恨5年 男子復仇縱火燒大樓
記恨20年 男尋仇殺錯人判無期
童年遭體罰翻舊帳 男子被訴
人生,可以不要選擇恨

相關新聞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