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隱形眼鏡 北市:需有醫師處方箋

【華人健康網實習記者張建勛/台北報導】考量美觀及便利性,如今近視族群改配隱形眼鏡者漸增;就連沒有近視者也因羨慕角膜變色、放大等效果,至各大藥妝店、眼鏡行等通路挑選。但台北市衛生局強調,直接接觸眼球的隱形眼鏡實屬醫療器材,為避免消費者使用不當,導致眼球受傷、失明,只要未經醫師檢查驗光、開立處方箋者在台北市不得購買隱形眼鏡,而即(16)日起1個月宣導期後將加強取締,違規業者則可能吃上最高150萬元的罰款!

考量美觀及便利性,如今近視族群改配隱形眼鏡者漸增;就連沒有近視者也因羨慕角膜變色、放大等效果,至各大藥妝店、眼鏡行等通路挑選。
考量美觀及便利性,如今近視族群改配隱形眼鏡者漸增;就連沒有近視者也因羨慕角膜變色、放大等效果,至各大藥妝店、眼鏡行等通路挑選。

隱形眼鏡不能隨意購買 網友看法不一

此一新政策也引起網友們的熱議,PPT上更是反應兩極化,其中網友roder留言說:「沒差啊,看是民眾買不到隱形眼鏡,還是眼鏡行沒生意上門會先倒。」、asrun則質疑:「怎麼抓? 衛生局人員故意去眼鏡行買嗎?」。但也有人表示贊同, bobo10236說:「美國隱形眼鏡要有眼科醫生處方才能配戴,是台灣到處都買得到,所以才這樣管的吧?」認為嚴格管理才正確。

隱形眼鏡本屬醫療器材 配戴不當恐導致視力受損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表示,隱形眼鏡本是列屬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列管的醫療器材,配戴等同於醫療行為。須經眼科醫師檢查、驗光,開立處方才得以購買,同時也未開放於網路販售。由於配戴隱形眼鏡必須接觸眼球,如配戴不當,可能會造成角膜潰瘍影響視力,嚴重時甚至會導致失明!

未來未經醫師檢查驗光、開立處方箋者在台北市不得購買隱形眼鏡,而違規業者則可能吃上最高150萬元的罰款!
未來未經醫師檢查驗光、開立處方箋者在台北市不得購買隱形眼鏡,而違規業者則可能吃上最高150萬元的罰款!

1個月後加強取締 違規業者最高罰150萬

現衛生局與眼鏡業者及公會均達成共識,加強宣導「民眾須提供6個月內有效之醫師處方箋,始得販賣隱形眼鏡」,即(16)日起1個月後將加強取締。若發現業者販售隱形眼鏡給沒有醫師處方的民眾,將依違反《消保法》,令其停止販售,並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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