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北松觀點:年金改革是政府治理問題 不是加減乘除的算術

談錢,總是最傷感情,最容易「群情激憤」,也最有理說不清。不過,年金改革,不是簡單的算術問題。

年金改革,其實是社會安全、安定問題,也是政府治理問題。可惜(也糟糕)的是,藍綠政府長期以來,都以簡單直線的加減乘除來面對,並希望藉此解決年金財務壓力。我不客氣的說,這樣的思維,大概只有廢止軍公教退休法,停發退休金一途,我們才不會再有年金問題。

年金(尤其是軍公教年金)的經理,其實是政府治理的下游和善後。年金的財務壓力,來源很大(或者根本就是)來自於政府治理失靈。而政府治理失靈的具體表現,就是組織的肥大、臃腫而無能,長此漸進,人員愈來愈多、職等愈來愈高,本來聘僱有限度簡薦委合理分配軍公教人員的體制,變成人數遽增、職等狂長,年金財務當然承受不了。

問題是,我們還是繼續這樣幹啊。

2017-01-22-總統府年金改革國是會議-陳建仁入場-顏麟宇攝
2017-01-22-總統府年金改革國是會議-陳建仁入場-顏麟宇攝

總統府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召集人副總統陳建仁入場。(顏麟宇攝)

年金改革,是政府治理問題。古今中外,政府治理,不僅是國家興衰所繫,更是國家存亡所寄。所涉複雜,非片紙支字可以盡述。單論一端吧,年金改革方案出爐才一天,我已經聽到很多不敢、不能、打死不退的說法了。

年金會演變成今天的面貌,有一大部分原因,是當年鼓勵公務體系換血的結果。

公務體系,有資歷、經驗好?還是新思維、作法好?在此不論。當年是希望老人早些退休的。所以,所得替代率不能差很大,(而且,當年民間很多人是四、五十歲退休,當年的風潮,跟今天完全不同)這是鼓勵新血進入體系的鼓勵措施。

公務員延緩退休年限 未必是利

現在,所得替代率拉大,立即面對老人不肯退休了,個個幹到65,對政府治理而言,優劣恐怕很快會現形。

對社會安全、安定而言,軍公教人員,是所得替代效果最小的族群。民間企業反應靈敏,加薪視貢獻、看企業需要而定。最近旅館業搶人,一夕之間,鐘點薪資漲到170,何須政府、國會通過?民間企業勞工,也有更大的工作彈性。年輕時的轉業、兼職等等,都有很大的彈性。(當然,以前政府偏袒僱主,在如年資併計等等等等,有很多有意無意的偏差)

我曾跟位朋友請教,我如果想去職訓中心學個技能,以備將來年金破產之需如何?朋友回說,對不起,公務人員是沒資格來接受訓練的。如果是這樣,副總統說,鼓勵公務人員退休創業,是創什麼業呢?

以往公務人員退休略有保障,任職期間很多潛規則,就沒人計較了。如一紙命令,主管加班只能補休,不可以領加班費;非主管加班,也都有請領上限。更別說,補休假,常常因業務不得不「在營休假」而放棄。

以後,退休的保障少了,在職期間可不可以放寬兼差?加班費,該給付的依法給付呢?對將退人員,比照軍人,也作些退休轉業的輔導呢?

2017-01-22-總統府年金改革國是會議-私校教師抗議所得替代率太低-私教工會理事長郭應哲-甘岱民攝
2017-01-22-總統府年金改革國是會議-私校教師抗議所得替代率太低-私教工會理事長郭應哲-甘岱民攝

總統府年金改革國是會議,私校教師抗議所得替代率太低,圖為私教工會理事長郭應哲。(甘岱民攝)

年金改革,即使面對現實財務壓力,不得不大刀闊斧砍伐,也真的要周全、細緻、完備的規劃。

現在延長年金十年壽命的改革方案,我覺得應該作更大思維、規劃的考量。

我看過官箴腐敗的吏治,我經歷過台灣錢淹腳目的時代,說實話,台灣公務體系雖然有太多太多要改革、改進的地方,但放眼世界,還是屬於在水準之上的政府。

近年來,很多朋友退休前考導遊、學餐飲,這還是上焉者呢。養人脈、放關係,為退休後謀退路,也是常見情形。

當軍公教屆退時,心猿意馬忙為稲梁謀;退休後,都去當守衛、擺地攤、賣小食,政府治理的危機,可能就不只是年金的問題了。

年金改革,就像普遍的公共政策議題,但影響可能更深層次、更無遠弗屆。

有權力主導者,可以「快刀斬亂麻」,也可以開誠佈公不厭其煩;可以「民氣可用」,也可以促膝長談爭取共識諒解。心態,決定作法。作法,決定成敗。一念之間耳。

年金改革,不是加減乘除的簡單算術

年金改革,也要認清漸進改革和「畢其功於一役」,是不同的概念和任務。可以漸進循序,但千萬不要冀望三五年後,可以再來一次。

如果,這次的改革結果,實踐結果不如預期,或改革承諾不幾年,又要改弦易轍,又要一改再改,改之再改,這是會讓政府信用破產的。

實體面,問題專業而博雜,基礎資訊都不全面具陳,暫且不論。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召開,程序面,倒是可以談談。

自年金改革議題提出伊始,誰可以代表公務人員?哪個意見是公務人員的意見?現在很多人要李來希提版本,他又憑什麼提具代表性的版本?

當然,年金改革的「結論」,還須國會立法通過。但國是會議及其前行階段,甚至現在所未能明確運作的「協商」程序,都應該發揮有效消彌歧見、建立共識的功能,卻又均不得見,反而多頭馬車人各一號,意見分歧南轅北轍。原因在哪兒呢?

2017-01-22-總統府年金改革國是會議-軍公教團體場外抗議-甘岱民攝
2017-01-22-總統府年金改革國是會議-軍公教團體場外抗議-甘岱民攝

總統府年金改革國是會議,軍公教團體場外抗議。(甘岱民攝)

我的看法是,就程序而言,公務人員沒有工會,更欠缺明確的協商機制,是根本原因。

結社自由,是憲法明文保障的基本人權,也是普世價值之一。

1978年,國際勞工組織就通過了151號公約,對公務人員的自由結社權、公部門的勞動關係,明白規範,予以建構,並界定其內容。但是,台灣的工會法制體系,仍對公務人員組織工會的基本權利,嚴格限制。

以往對於公務人員組織工會存有疑懼者,大致認為:

一,公務人員已可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組織公務人員協會,公務人員結社權並無限制。

二,協會能否發揮、展現公務人員集體意志,是協會的運作問題,與能否組織工會無關。

三,公務人員對國家負忠勤義務,應善盡為民服務之責,如果組織工會,可能發生罷工或其他可能損及人民權益的風險。

四,公務人員的待遇、福利、保障、退休、撫卹等事項,已較其他族群優渥,所以沒有組織工會的必要。

五,政府,是公務人員的僱主,政府一定守法、合法照顧公務人員。而且,現在有「公務人員保障委員會」機制,不必另組工會。

六,就算組織工會,公務人員爭取自身權益的號召和行動,也難獲得社會認同與支持。

七,甚至有人說,公務人員向來明哲保身膽小怕事,為懼怕參與工會將受不利對待,必然對加入工會心存疑慮。就算開放,參加會員人數一定有限,代表性也同受質疑。

其實,台灣民智已開,上述反對公務人員組建工會的論述,不辯自明,無待贅言。

由此次年金改革歷程觀之,公務人員如果能有具代表性的工會,與政府對談、協商,參與的代表、地位、權限,乃至提出對案、抗爭行動都有法定程序可依循,都有法定的責任可追究,這難道不是使年金改革更順暢、更合法情理的作法?

於茲,我還是要對幾個觀點略述一二:

一、「公務人員協會法」之立法,立意其實是規避公務人員組織工會權利實質上受限制的另類結社規範。公務人員協會的本質,與工會完全無法等同。

公務人員協會,欠缺了工會法,受僱者集體意志的主體性與運作規範。政府人事主管機關,以公務人員的「公法上職務關係」,作為僱主(政府)與僱員(公務人員)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定位與運作,距離現在台灣諸多進步的法制,差距太遠。

二、開放公務人員組織工會,代表社會肯認公務人員與國家之間兼具公法上職務關係與勞動法上的勞動關係。

但雖然能夠藉此形成共同意識與意見,卻不必然具有等同一般勞工的集體協商權與爭議權。其實,公務人員的協商權與爭議權,必然因其職務涉及公共性,而有更為嚴格的條件限制。

2017-01-22-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場內轉播-蔡英文演講-顏麟宇攝
2017-01-22-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場內轉播-蔡英文演講-顏麟宇攝

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場內轉播蔡英文總統致詞。(顏麟宇攝)

年金改革,未來會是定期演出的大戲

如何建構協商的合理主體與程序,應該是尋求實體正義與解決方案的前提要件。

苗栗縣政府延發薪俸,以前難以想像,以後未必罕見。年金給付,沒有「信賴利益」作護身符,未來砍減愈來愈多,爭議愈來愈大,也可以預期。

國際勞動公約第151號公約,更專為保障公部門勞動者權益而頒布,其中僅限制高層公務員與從事機密職務之公務員的團結權。

蔡總統選前,承諾落實公務人員的結社權,認可公務人員組織工會,只對罷工權表示疑慮。這個方向,應該是社會能夠接受,也會是未來年金再議的程序基礎。行大公、走大路,往往才是正途、捷徑。蔡總統兌現了年金改革承諾,但,不知道同意公務人員組織工會的支票,還有沒有效?

*作者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簡任秘書


相關報導
弘安觀點:年金改革十大不合理的盲點及建言
夏珍專欄:蔡英文總統,你還記得「團結國家」的許諾嗎?

 

《網友觀點》Yahoo奇摩新聞歡迎您投稿!對於這個社會大小事有話想說?歡迎各界好手來發聲!用文字表達你的觀點。投稿去----> http://goo.gl/iRPx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