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列賄選案被告 前議長賴美惠案

賴清德列賄選案被告 前議長賴美惠案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今天證實,台南市長賴清德因涉及前議長賴美惠賄選案,已被列為「選他案被告」,目前全案由黑金組偵辦中。爆料的謝龍介議員表示,賴清德是涉嫌拿了錢分給特定議員,現在賴清德還有什麼資格對李全教說三道四。

(劉怡伶報導)

市議會定期大會排定民政委員會專案報告,擔任主席的民政委員會召委謝龍介,一開場就主動揭露賴清德已被南檢列為賴美惠涉及議長選舉賄選案的選他案被告。

謝龍介「有感而發」指出,賴清德以台南市議長李全教是選他字案被告,發動不進議會的抗爭,但國家不是一個人可以動的,制度不是一個人可以破壞的,抗爭到今天得到什麼,只會破壞台南市的進步。

若是以相同標準,賴清德也是賴美惠賄選案的選他案被告,還有什麼資格說三道四。賴清德涉嫌收錢再分錢給特定議員,南檢正偵辦中;賴清德何德何能用道德來審判李全教,相信很多人不知道。謝龍介說,他是因賴美惠案去做證人才知道,但傳票竟沒有賴清德的名字,他覺得很奇怪,可見南檢對賴清德是相當尊重的。

南檢發言人蔡麗宜證實此事,她表示因傳票欄位短,所以被告名字只寫某某某等幾人,不會將所有被告名字一一載明,沒有禮遇某人的問題。目前由黑金組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