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結合藥局 食藥署:非藥師販售藥品可開罰六到三十萬

超商結合藥局 食藥署:非藥師販售藥品可開罰六到三十萬

全家便利商店,預計五月底開設全台首家結合藥局的複合門市,未來將有藥師駐點提供諮詢。食藥署表示,藥局如果24小時營業,各時段都必須由藥事人員值班,如果有工讀生販售藥品的違規情形,依藥事法可開罰六到三十萬元。

〈黃仲丘報導〉

全家便利商店仿效日韓的藥妝、藥局便利商店的經營模式,將在五月底開設號稱全台首家結合藥局的複合門市,未來將提供藥師駐點諮詢。但是藥局如果比照便利店,24小時營運,外界質疑很可能出現工讀生賣藥的情形,將違反《藥事法》西藥販賣業者的藥品及其買賣,必須專任藥師駐店管理的規定。

對此,食藥署藥品組科長張馨文表示,目前並沒有藥局營業時間的規範,但是販售藥物,如果不是透過藥師,依《藥事法》可處六到三十萬元罰鍰。張馨文:「我們不會去規定你藥局今天要開8小時、16小時、24小時,我們沒有規範這一塊,只要它自己今天一定要藥事人員親自執業,你要有藥事人員在,才可以賣藥,藥事人員不在,還販賣這就是有罰則。」

張馨文表示,目前該藥局是由台北市衛生局發出核准許可證,據了解店內裝潢有明確區隔便利店與藥局,並依照規定設置兩出口,是符合規範。而有營業時間,目前食藥署還沒有確認是否真的是24小時。將不定時,派員稽查販售人員是否具有藥師資格。

張馨文說,目前對於藥局專業人員,並沒有強制規定要穿制服。過去也常發生藥師下班後,有工讀生代賣藥物的違法檢舉案件。目前正研擬修法,規範制服與藥師下班後,藥品集中管理等施行細則,希望避免類似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