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不平害流產訴國賠 中市府:有交管

台中一名婦人指稱因為市府道路施工,未設警示標誌,路面顛簸,導致她騎車經過,身體不適,造成流產,向市府聲請國賠。對此,市府建設局表示,當天施工路段都按規定交管,並全程錄影,市府重視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很遺憾婦人發生意外,本案進入國賠程序,下週會議討論,建設局會全力協助。(寇世菁報導)

台中市王姓孕婦,懷第八胎,年初和男友騎機車外出,行經民權路,建國路施工刨除路段,路面縮減,又出現深五公分的坑洞,機車經過,劇烈震動,回家後身體不適,送醫後因胎盤剝離,造成七個月大的胎兒不保。婦人傷心不已,認為施工單位沒有設警告標誌,害她流產,事後聲請國賠千萬,抱怨一個多月了,市府毫無下文。

對此,市府建設局第一工務大隊長彭岑凱表示,市府重視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很遺憾婦人發生意外,案發當晚施工路段,相關作業都按標準規範進行交通管制,現場除設有警示設施及交通錐,也有人員協助指揮交通,過程全程錄影。

他進一步表示,市府誠意聆聽民眾意見,目前本案進入國賠程序,建設局定三十一號召開國賠小組討論,會全力協助。

市府法制局則表示,民眾申請國賠,檢具事實證據,業務機關先做確認,這起孕婦控路不平造成流產案,建設局已展開協議,並非市府無作為,協議不成,或金額超過五十萬,才送法制局國賠審議委員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