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暫不用 辦停駛可省稅費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日電)很多民眾可能不知道,如果車輛所有人出國暫不用車,或事故一時無法修復,只要辦停駛,期間使用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免徵收。

現在民眾到國外出差或旅遊時間達1、2個月以上很平常,車輛暫停使用或遇到發生事故,車輛一時無法修復,如果懂得辦理停駛,可節省稅費。

交通部公路總局說,只要持汽車號牌2面(機車號牌1面)、行車執照與身分證正本等證件,即可就近向監理所站辦理車輛停駛。

汽機車停駛期間,牌照稅及汽燃費免徵收;以1801到2400C.C級距自用小客車為例,每天可省稅費新台幣48元。

公路總局表示,車輛停駛期間在3個月以上或指定檢驗日期到了,車輛須檢驗合格後,才可領回牌照。10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