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貨櫃超重 交部將源頭管制

為防止進口貨櫃超重,危及台灣道路橋樑安全,交通部航港局今天(26日)宣佈,將採源頭管制方式,除了函請航商告知國外起貨港台灣貨車運能限制外,也將於明年初採取「公布貨櫃重量」的方式,提供貨櫃駕駛及拖車業者參考。 進口貨櫃超重,一經查獲,除了航商必須繳納罰款,駕駛也將被記點,半年內違規3次,就會被吊扣駕駛執照。中華民國汽車貨櫃貨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日前向交通部陳情,表示業者並不知進口貨櫃超重,相關罰則已影響業者生計,希望交通部能修定罰則、釐清責任歸屬。 不過,為了避免貨櫃車超重行駛道路,危及台灣道路橋梁設施和用路人安全,交通部仍決議維持既有道路法規不變,但交由航港局採取源頭管制方式,降低貨櫃超重運出港區的風險。 航港局除了已經在11日函請航商告知國外起貨港台灣貨車運能限制外,明年初也將採取「公布貨櫃重量」的方式,提供貨櫃駕駛及拖車業者參考。此外,航港局後續還將在台中港區試辦設置公用地磅,讓業者自主管理,並建立「轉歸責機制」,將相關超重罰則轉歸責於航商,避免貨櫃車駕駛無辜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