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駕駛僅首趟出車需酒測 途中喝酒難把關

火燒車駕駛被驗出酒駕,檢方認為不排除有「自焚」的可能性,消息一出令各界嘩然。根據現行酒測相關規定,僅要求駕駛出車的第一天需進行酒測並回報給公司,其他天皆由導遊協助做酒測,但駕駛在途中喝酒很難把關,只能靠路邊臨檢或導遊、旅客通報,並更換駕駛。

火燒車駕駛被驗出酒駕,檢方認為不排除有「自焚」的可能性,消息一出令各界嘩然。根據現行酒測相關規定,僅要求駕駛出車的第一天需進行酒測並回報給公司,其他天皆由導遊協助做酒測,但駕駛在途中喝酒很難把關,只能靠路邊臨檢或導遊、旅客通報,並更換駕駛。

公路總局監理組表示,目前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遊覽車業者若未再對駕駛第一趟車出車前進行酒測,可依《公路法》向業者開罰新台幣9千至9萬元,若駕駛人有酒駕行為,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將處1.5萬元到9萬元罰鍰,嚴重可吊銷駕照,終生不得再考領。

公路總局說,會持續要求遊覽車業者落實出車前的安全檢查,包括車輛和駕駛身心狀況,也呼籲導遊及領隊在隨時注意駕駛狀況,若發現駕駛狀態不適合開車要立即制止,並通知公司更換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