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收千元幫棄貓 挨控違法賠三萬

4月16日半夜3點多,一名計程車司機在半路被攔車,兩名年輕女子拿了1000元給他,要司機幫忙把4隻貓咪,送到中和動物之家,沒想到貓咪送到了,但因為大半夜沒有人接收,司機把貓籠放了就走,現在被指違反動保法遺棄罪,反倒要賠上3萬元罰鍰。

4月16日,半夜3點左右,在林森北路的監視器拍下,兩名年輕女子,一個捧著貓籠,一個則是吃力的提著慢慢往前走,兩人把2個貓籠裡共4隻貓,托給隨機攔下的計程車,拿了1000元給司機,要他幫忙將貓咪送到中和動物之家。

新北市動保處處長陳淵泉:「陳姓司機表示在林森北路,有兩位妙齡的女子,將貓咪交給他,司機的行為遺棄的行為,我們也給予動保法29條,給予3萬元的處分。」

聲源:受託載貓司機陳先生vs.記者:「不要養的動物放到動物之家,那時候的感覺是正常啊! (有沒有覺得冤枉?) 原本就冤枉啊!(怎麼說?) 我週遭的人我講給人家聽,沒有人知道說這樣是犯法。」

4隻貓咪左顧右盼很不安,2隻是阿比西尼亞混種貓,另外2隻長毛挪威森林混種貓,市價甚至將近2萬,動保處研判,兩名女子大老遠將牠們從台北市,送到新北市動物之家,也可能經過一番掙扎。

新北市動保處處長陳淵泉:「我們(新北市)從3月1日開始,對任何的犬貓都沒有實施安樂死,所以她應該是為此,來丟到我們的動物之家來。」

動保處找了一個多月,還沒有兩名疑似飼主的消息,根據動保處表示,協助運送貓咪的運將,若不服判決可以提訴願,兩名女子若將貓咪領回,依法將不會受到任何罰責。(民視新聞范芳瑜、施孝儒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