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挪用公款 內湖區長遭羈押禁見

違法挪用公款 內湖區長遭羈押禁見

內湖區公所違法挪用近百萬公款,未經申請就開闢產業道路,被質疑圖利周邊地主,除了承辦人郭文德羈押禁見,最後蓋章的區長林世崇原本無保請回,但21日士林地院二度召開羈押庭後,出現逆轉,認為他罪嫌重大,可能利用職務之湮滅滅據,裁定羈押禁見。

內湖區公所爆發挪用公款私設道路圖利地主,被檢調大動作搜索約談。繼承辦人郭文德收押禁見,副區長郭雅村限制出境後。

原本區長林世崇無保請回,但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再開羈押庭,2個多小時後,林世崇確定收押禁見。

士院庭長李育仁:「檢察官還有證據待調查,那本案尚在偵查中,認為還有搜索扣押的必要,那因為被告林世崇現在身為內湖區,區長的身份,恐有湮滅證據之虞。」

林世崇委任律師劉韋庭:「檢察官認為必須還有一些證據,要去取得,而要取得的證據內容又不方便,透露給被告及辯護人知道,因為認為這是偵查不公開,那對辯護人或是對被告的人權來講,沒有辦法得知認為有什麼證據,是要被湮滅的我們如何去做答辯。」

法官擔心區長滅證,讓律師超不服氣,揚言再抗告,就是這條位在內湖大湖街的山坡道路,寬約5公尺,長約400公尺,並沒有在台北市道路計畫範圍內,區公所以維修道路名義私自挪用公款79萬蓋路,工程沒驗收就付錢,其中還有一段還是林地保護區,根本不能蓋路。

台北市長柯文哲:「不是有醫生執照就一定會看病,就是他(林世崇)有過去的學經歷,有那個學歷但從來沒有那個經歷,那被擺到那個位置上面,可是底下那個業務他不熟,又遇到老芋仔他沒辦法管,所以這也是我們要去反省,不教而殺謂之虐,就是我們把一個長官放上去,可是這個長官我們有沒有給他,足夠的訓練,讓他能夠去當那個長官,所以後來變成,底下人胡搞瞎搞他也不知道。」

弊案風波如滾雪球般愈滾愈大,到底還有多少人捲入,檢調還要進一步追查。(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