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漁具查扣 無人認領

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為確保漁業資源永續利用,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結合南縣、市區漁會、海巡、在地漁民保育團體組成南市漁業資源巡護小組,七月下旬接獲檢舉,在距岸零點六浬的安平漁港外海查獲高雄籍違法籠具漁業作業漁船,扣押市值近六萬元的漁具及漁獲,漁港所隨即公告,但至今無人出面認領。
為免漁業資源保育成果功虧一簣,漁港所去年依漁業法第五十四條第五款規定,重新訂定「台南市海域經營或兼營籠具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六月三十日期間,禁止未滿五噸籠具漁船於南市距岸一點五浬內海域作業;全年禁止五噸以上籠具漁船於南市距岸三浬內作業。違者將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去年八月實施至今,正好滿一週年。
今年漁港所結合南縣、市區漁會、海巡、在地漁民保育團體組成南市漁業資源巡護小組,不定期出海,取締非法漁業作業。七月二十八日巡護小組接獲檢舉,在安平漁港外海距岸零點六浬海域,查獲高雄籍違法籠具漁業作業漁船,扣押籠具兩百四十六個、浮標旗八支、鐵錨八支及鳳螺、雜魚、蝦等漁獲物一批。隨即公告所有人招領,強力宣示維護漁業資源的決心;漁港所指出,公告期間為半年,出面認領者若無前科,依法開罰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