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昇:公告本公司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古承翰董事長
(2).關東麟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古承翰董事長及關東麟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古承翰:東莞展瑞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
(2).關東麟:江蘇展成伯樂達光電(股)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東莞市常平鎮白花瀝村二隊93號。
(2).江蘇省鹽城市伯樂達大道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電子零件買賣業務。
(2). LED顆粒和照明燈具製造、銷售,照明燈具租賃,光電信息諮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持有100%及88.89%之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