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昇:公告本公司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古承翰董事長

(2).關東麟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古承翰董事長及關東麟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古承翰:東莞展瑞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

(2).關東麟:江蘇展成伯樂達光電(股)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東莞市常平鎮白花瀝村二隊93號。

(2).江蘇省鹽城市伯樂達大道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電子零件買賣業務。

(2). LED顆粒和照明燈具製造、銷售,照明燈具租賃,光電信息諮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持有100%及88.89%之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