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罰900萬 錢櫃:與好樂迪各自獨立 將提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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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櫃發言人高心華澄清,2家公司各自獨立,並無整合統一關係,將提起行政救濟,遵循法院法院判決辦理。(鉅亨網記者張旭宏攝)

錢櫃(8359-TW)、好樂迪(9943-TW)因有共同營運事項,涉及壟斷市場,遭公平會總共開罰900萬元,錢櫃今(25)日召開記者會,發言人高心華澄清,2家公司各自獨立,並無整合統一關係,將提起行政救濟,遵循法院法院判決辦理。

公平會認為錢櫃及好樂迪實際上卻經常共同經營,無論營業、企畫、管理等核心業務,包含內部網路、電話互連,可以相互接洽連繫業務,營運用設備及產品共同採購,資源也共享,原應應各自獨立事業,整合為統一管理關係,受統一指揮,卻未向公平會申報結合,因此公平會依法裁處罰錢櫃500萬元、好樂迪400萬元,共開罰900萬元。

錢櫃發言人高心華表示,錢櫃及好樂迪為2家獨立運營的公司,有關財務、營運及管理皆各自獨立作業,公平會所指「重要經濟決策事項整合為經濟一體」、「營業、企劃、管理等核心業務統一指揮與共同營運」、「2公司各部門業務及人員已由各自獨立之事業,整合為統一管理關係」均與事實不符,特予澄清。

高心華強調,錢櫃之前遭公平會科以處分後,依規定解散所共同投資成立公司,人員歸建及解任兼充董事,各相關部門人員從無相互兼任之情形等,絕無如公平會所稱有經常共同經行為,也沒有任何限制或妨礙市場競爭行為,因此將收到公平會正式函文後,將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並遵循法院判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