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正義 加州發125年前華裔律師執照

加州高等法院今天悄悄的完成一項裁決,判定1名在125年前因為排華法案而未能取得律師執照的中國移民,合法擁有律師執照。

根據「洛杉磯時報」的報導,加州高等法院今天在一本9頁的判決書中裁定,拒絕履行1890年的一項裁定,這項裁定的內容是1名中國移民張宏炎(Hong Yen Chang,音譯)因為「蒙古人種」的種族情況,拒絕讓他取得律師執照。

加州高等法院指出,在超過100年之後,支持1890年這項裁定的理由已經不存在,即使無法更改歷史,但仍要承認它,並且做些事情來平反,因此決定承認張宏炎的努力,讓他成為第1名合法擁有律師執照的華裔美國人。

張宏炎的曾姪女目前是加州的合法律師,她說,多年前她與家人發現當時的文件,文件中指出,張宏炎是因為種族關係,而無法取得律師執照。

2011年,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的法律系教授嘉布瑞爾.金(Gabriel Chin)是促成這項判決的主要發起人。專攻法律與種族、移民及刑法的嘉布瑞爾說,1890年的這項判決,在亞裔美國學者中聲名狼籍,因此他要求他的學生試著除去這項判決,並向加州法院要求重審。

去年加州高等法院決定給予1名沒有綠卡的墨西哥非法移民法律執照,給了他們一線希望。負責這件案子的律師布萊許(Jeffrey Bleich)認為,這是除去加州法律史上污點的時刻。

張宏炎在1872年以中文教師計畫的身份移民美國,隨後自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先是在紐約申請律師執照,但因為他並非合法公民而遭到拒絕,不過紐約隨後給他公民身份,並在1888年同意發給他律師執照。

張宏炎在移居加州時,正值激烈的排華風暴,因此當張宏炎向加州申請律師執照時,加州法院雖確認他有合法的律師資格,但卻不認同紐約給他公民身份的決定,認為在排華法案下,這是不可能做到的。

儘管無法在加州取得律師執照,張宏炎隨後也成為1名成功的銀行家與外交官,張宏炎與妻子育有兩名小孩,但兩人都沒有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