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各種方式死在課堂上的呢?──談世界實驗動物日的反思

作者:賴亦德(台灣大學生命科學系博士後研究員)

世界地球日(4/22)才剛過,全球各地都推出了相應的各式環保活動,但有多少人知道世界地球日兩天後的世界實驗動物日呢?


或許是拜善待動物組織(PETA)、防止虐待動物協會(SPCA)和幾個國際知名的動保團體所賜,這些年一談起實驗動物,大家第一個想到的大概就是化妝品測試中會用到的兔子,以及牠們頭頸被固定在測試支架上,眼睛因化學藥劑刺激而紅腫泛淚的無助模樣。另外,幾年前在台灣出現一波鼬獾型的狂犬病疫情爆發之後,農委會打算測試該型狂犬病毒對狗的傳染性而引發一連串爭議的的品種犬米格魯,或許也會躍上不少人的心頭。

被金屬支架固定、噴射刺激性藥物、強迫灌食、長期凌虐。2012年行為藝術家Jacqueline Traide在倫敦街頭櫥窗演示令人怵目驚心的動物實驗。(圖片來源:英國鏡報

的確,無論是米格魯或是兔子,都是在藥物實驗中經常用到的實驗動物種類。也因為這些動物的形象親人、無辜而可愛,反對使用這些動物進行實驗、乃至於反對各種動物實驗的聲浪是越來越大。

因應這樣的潮流,我國在2016年年底也三讀通過《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案,規定2020年起國內化妝品業者不得在製造過程中進行任何動物實驗。至於用來做狂犬病毒測試的米格魯,也在眾人的抗議聲浪中改以大鼠作為實驗動物。

此外,對於其他作為研究用途的實驗動物,無論是在藥廠、研究單位或大學,所受到的保障是越來越多,來自民間與官方的關注和監督也是與日俱增。這些研究單位不但在硬體上需要符合動物福利規範,而且必須定時受到政府單位和民間動保團體的聯合稽查。

更有甚者,學術領域潮流對實驗動物福利的重視是有增無減,因此在草擬研究計畫時,勢必需要更加留心實驗動物的福利是否達到頂尖期刊和該領域的最新要求,日後研究完成才可能發表至國際頂尖期刊上。

基於上述現況,我們或許可以說:即使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可能頗為悲慘,但這些研究和藥物測試用的實驗動物,牠們的生、死、以及受到的對待,其實已經受到重重的規範和監督。

在台灣,那些總被遺忘的教學用實驗動物

但相對的,另一群實驗動物,也就是實驗課等教學現場所使用的動物們(以下稱之為教學用實驗動物),牠們的存在和命運幾乎從來不曾進入一般人的腦海裡,也幾乎沒有任何規範和保障。我以為,這才是台灣目前在實驗動物議題上最大的漏洞。

讓我們以「奪去動物性命」的安樂死手段為例,說明教學用動物的相關規範以及保障,有多麼的乏善可陳。

在台灣的教學現場中,最常使用到的實驗動物是蛙類(包括牛蛙和虎皮蛙),最常見的用途則毋庸置疑的是解剖觀察。由於我國市場就能夠買到養殖的食用牛蛙,因此絕大多數的牛蛙個體都是循此途徑購得。然而,市場販賣的牛蛙乃是活體而非屍體,又為了因應解剖觀察的需要,實驗蛙最好保持完整,因此商家慣用的斷頭屠宰方式也不可行。於是,買回來的活牛蛙該怎麼變成死屍體讓學生得以解剖觀察,就是第一個難題。

在過去,教科書和教學現場中習以為常的方法,是使用乙醚作為犧牲牛蛙的方式。只是,近十年來農委會早就公佈了「實驗動物適用之安樂死方法及禁止使用之死亡方法」,其中明白指出乙醚作為犧牲兩棲類動物的方法是不被允許的(因為一點也不安樂),但是這個積習難改的牛蛙犧牲法,在各個高中的解剖單元課堂裡依然不時可見,甚至會沿用到各種課堂上需要犧牲的動物,例如兔子、大小鼠、甚至我聽過最荒謬的,是某大學的養殖學實習課裡,把乙醚倒進水裡麻醉養殖魚類。

幸好,一切還是有在進步,這幾年使用乙醚來犧牲動物的案例應該有減少的趨勢,大學的教學現場應該都是使用腦脊髓穿刺(但即使如此,腦脊髓穿刺在課堂上做為安樂死還是有許多可以改進的空間),而高中的教師們則常常是改採用教科書上的新方法,以二苯氧乙醇作為犧牲牛蛙的藥品。

對此,我欣見教學現場在動物福利上的進步,將乙醚犧牲法拋進歷史的灰燼裡,但是卻也必須提醒教科書商以及教師們,以二苯氧乙醇或是丁香油來犧牲牛蛙,依然是不安樂的方式。因為這兩種藥品都是以肌肉神經活性阻斷的方式達到麻醉的效果,用來麻醉以肺呼吸的牛蛙,會在中樞神經麻醉到失去活性之前先造成呼吸衰竭,因此動物會承受一段時間的窒息痛苦並劇烈掙扎。比較好的做法,還是以這兩種藥物低濃度麻醉牛蛙,然後以腦脊椎穿刺安樂死,或是低溫冷凍致死。

要提醒的是,光是教學用牛蛙安樂死這件事情上就能夠說這麼多的原因,就是因為這些教學用動物的犧牲和使用上根本毫無規範,僅有動保法第18條:「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不得進行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訂課程綱要以外,足以使動物受傷害或死亡之教學訓練」這麼唯一一條的規定。

因此,高中課綱裡指定了蛙類作為解剖觀察用實驗動物,言下之意就是承認了蛙類可以因為教學訓練而受傷害或死亡。在大學端就我目前所知,則多半是交由各校的研究倫理中心審查使用動物的必要性,也並沒有官方或民間等外部單位能夠進入課堂稽查,確保動物受到合理對待,因此不當對待動物、以錯誤方式造成動物痛苦、甚至無謂的讓動物受苦致死的案例也時有耳聞。

而這一切的一切,本來是可以靠著建立「教學用動物管理條例」,直接規定非不得已解剖觀察用的教學動物只能使用既有的動物屍體,並且將減量、取代、精緻化以及負責任的4R觀念直接規範教學現場的動物使用,就可以大大改善的。

不幸的是,教學用動物畢竟是只與教學現場的師生有關,如果授課老師們沒有自覺,受教學生就算心有不忍也抱持著「忍一忍幾堂課就過了」的想法,我還真的不知道教學用動物們承受的無謂痛苦和犧牲,哪一天才會結束。

「動物當代思潮」,跨域討論各項動物保護議題,並與國外經驗相互檢證反省,期使台灣「動物保護學」能持續成熟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