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動保團體呼籲修法提高虐殺動物刑罰 農委會表示尊重

有關主計總處(5)日公布4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主因蔬果受第1季天候不穩遞延影響,價格相對為高一事,農委會表示,第1季受寒害及氣候濕冷等天候不穩遞延影響,蔬果量少價揚,惟近期天候平順,供應量增加,蔬菜價格回穩,今日臺北市場蔬菜批發價平均每公斤29.3元,已較4月初49.4元,減少20.1元,其中最早恢復供量水準之葉菜類更由45.8元回跌至18.6元,減少27.2元。

近期部分社會團體透過社群網路發起修正動物保護法第25條規定,倡議對嚴重、惡意虐待動物的行為人提高刑度,農委會對此表示尊重,並認為宜在具有社會共識下,就司法裁判量刑、法令衡平及管制目的予以通盤檢視再定之。同時對所有社會上關心虐待、傷害動物議題的民眾表示感謝,希望並呼籲全體社會共同重視動物保護議題。

農委會指出,104年2月4日修正動物保護法時,已針對故意虐待、傷害動物,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行為的裁罰強度,由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提高至現行科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本次關心動物權益的朋友,認為現行法律強度還是不夠需再提高,才能遏止惡意虐待傷害動物行為,該會尊重及理解,但也提醒,誠如部分學者曾指出,現行實務執行最大問題也許不在刑度,而是動保案件是否被重視並予以起訴,執法與司法機關必須一起努力。

另近期也因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不當運送收容動物致無辜犬隻死亡,使大家更為關心動保議題,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調查,嘉義縣政府也於4月26日對負責機關做人事懲處,農委會已要求嘉義縣政府儘速全面檢討改善動物收容之標準作業程序及動物保護人力需求,同時提醒其他縣市務引以為戒。

農委會最後呼籲地方政府要深入瞭解基層動物保護人員的工作環境與需求,農委會願意提供最大行政協助,但仍需地方政府首長的重視及全力支持,才能根本提升動物收容品質,有效處理動物保護案件,真正做到維護動物福祉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