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車臨停送包裹被開單 郵政工會拿法條打臉交通隊

郵務車臨停送包裹被開單 郵政工會拿法條打臉交通隊

郵務車臨時併排停車是否違法?新竹市一名郵務士一月下旬在遞送快捷包裹時,被警方依違規併排停車開了張一千兩百元的罰單。郵政工會在接獲郵務士陳情後,透過市議員向新竹市警局反映,雙方在確認去年底警政署公文的修正條例後,確認郵務車免罰。警察局長陳耀南強調,會再教育員警,但也希望郵務車儘可能不要併排停車,如果肇事還是依法究辦。(彭清仁報導)

新竹市一名郵務士一月下旬在新竹市民生路上,因為臨時併排停車被開單。由於郵務士一個月薪水才三萬多,送個包裹就收到一千兩百元罰單,往後日子不知怎麼過。這名郵務士也向郵政工會陳情,並找上市議員吳秋穀向市警局協調,拜會新竹市警察局長陳耀南。

中華郵政工會副理事長吳進益出示警政署公文,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去年底已修正,第113條列舉郵務車等同消防車、救護車等,臨停和停車地點不受一般規定限制,應該可以免罰。不過警察局交通隊人員似乎不了解第113條規則,認為公文只是「行政上的協調」,交通隊仍須「依法行政」。交通隊人員並搬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過所勾選的項目適用於「深夜時段」,與郵務車併排停車並無關連。局長陳耀南會後做出澄清,確認113條去年底已修正,「消防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地點及停車地點不受前二條之限制。」確認免罰。陳耀南表示,未來會教育員警,但仍勸導郵務士盡量不要妨礙交通,尤其併排停車相當危險,若有肇事仍須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