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違憲26日失效 20版本待審

【陳鴻偉 賴冠諭 台北】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攸關各地1300多件都更案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朝野立委達成共識,要逐條審查,包括政院版在內,20個版本的修正草案,但受到3月學運影響,幾乎確定無法於,26日違憲條文失效前,完成審查,內政部表示將在週五,擬定行政命令,因應屆時因法令失效,可能出現的法律空窗期。 「打破程序黑箱,保障居住權!」 民間團體高舉標語抗議,要求朝野立委認真審查,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包括去年大法官會議指出,都更申請門檻,及公聽會程序等違憲條文,勿為了趕在26日條文失效前,輕率將草案送院會審查。 台灣都更受害者聯盟理事長 彭龍三:「其實都市更新條例總共80幾條,那80幾條20幾個版本,應該是要審很久,可是看起來,他們並沒有要好好去審。」 文化大學景觀建築系教授 楊重信:「剩下10天不到,那就在今天的會議,就會只針對違憲的部分處理,而對於這個更新條例裡面,不公不義,對處理居住正義的問題,把它忽略掉了。」 目前朝野立委雖達成共識,要逐條審查,包括行政院及民間所提出,總計20個版本修正草案,然而包括強拆不同意戶建築等,爭議較大條文都尚未討論,幾乎難以趕在26日前通過審查,內政部表示若未能如期立法,將以行政命令彌補條文失效後,可能的法律漏洞。 內政部次長 林慈玲:「法律明定,或者不能夠執行的部分,我們還是一定必須配合修法,那有些是程序上的,程序的部分的話,我們就會考量到,我們是不是用施行細則的,把這個程序部分把它補上來,讓這些進行到一半的,也能夠繼續來進行。」 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審查,預計將影響目前,正在申請程序的1300多件都更案,內政部營建署將在18日,擬定包括資訊送達,辦理聽證會等行政命令,民間團體仍呼籲,通盤檢討都更條例爭議,以免圖利建商,卻危害居民居住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