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死刑案裁定再審 關14年獲釋

鄭性澤死刑案裁定再審 關14年獲釋

14年前鄭性澤在台中涉入一起殺警案,2006年被判死刑定讞,過程中,不斷有人權團體替他奔走,直到今年(2016年)台中高分檢罕見的提出新事證,還向法院提出再審,認為兇手另有其人,也裁定再審暫緩死刑,下午(3日)召開羈押庭,宣示鄭性澤沒有繼續羈押的必要,可以獲釋,鄭性澤被關了5千多個日子,終於重獲自由,但院方還是作出,限制出海出境裁定,但即便如此,鄭性澤還是可以回家,他說最想做的事,就是陪家人吃飯,一起度過,即將到來的母親節。

5千多個日子,鄭性澤等了好久,和弟弟搬箱子,步出台中看守所,先給媽媽擁抱。

鄭性澤vs.鄭媽媽:「抱一下啦,妳兒子沒有抱一下喔,有啦剛剛抱過了啦,多抱幾下啦,母親節我已經失去了10幾年,我很高興今年(2016年)可以陪媽媽過母親節,而且現在開始每天都是母親節。」

回去的每一天都是母親節,鄭性澤不想再和家人分開,心情激動一度說不出話。

鄭性澤:「(你還沒適應嗎?),總之我謝謝替我為了這件,冤案平反而努力的人,謝謝。」

母親節最好的禮物,就是可以回家團圓,4月台中高分檢向高分院提出再審,高分原裁定「殺人罪」、「未經許可持有手槍罪」再審,並且暫緩死刑,那有羈押必要性嗎,庭上檢辯雙方,都提沒有續押必要。

鄭性澤委任律師羅秉成:「所以法官不得不做出,限制出境的處份,儘管我們並不滿意,但只要能讓鄭性澤重獲自由之身,我們也可以接受。」

案件回到14年前,鄭性澤捲入殺警案,蘇憲丕中彈身亡,當時證據直指,就是他殺人,2006年被判死刑定讞,直到今年(2016年)檢方提出證據,兇手可能不是鄭性澤,提出再審,法院裁定理由,員警之死,傷口是1處,遭連續開槍,不是原鑑定的2傷口,雖然在鄭性澤右手有射擊殘跡,但其他人左手也有,所以不能推論鄭性澤,就是槍手的可能性。

律師vs.鄭性澤:「(你看到天空要說麼),自由的感覺真好,(大聲一點啦),自由的感覺真好,(不夠大聲啦),自由的感覺真好。」

鄭性澤被關了5千多個日子,頭髮白了人瘦了,人權團體四處奔走,他感念在心,宣布獲釋,庭上響起掌聲,他說不埋怨命運安排,只想好好陪家人,希望再審的結果,能還給他清白。(民視新聞許家程、余壽生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