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促落實 食安三級管理

桃園市長鄭文燦自他上任後,旋即成立「食安稽查大隊」,及實施包括:食品安全基金、食安法律諮詢顧問團食安諮詢委員會,以及訂定吹哨條款(以罰款的百分之廿為檢舉獎金)等多項新政策措施,以有效稽查、積極把關,他出席由台灣農業產學聯盟及民報共同主辦的「食品安全論壇」時特重申:食品安全管理應該採取包括自主管理、認證輔導及政府稽查抽驗三層次的食品安全三級管理制度。 市長表示,食品安全管理應該以「三級管理制度」為重點,第一級為自主管理,要求所有食品廠持續加強自主管理及申報,包括食材及添加物的管理,若有管理不善或食安事件發生,政府即依法處罰。第二級則是認證機構的認證輔導,認證機構透過認證標章,對產品製程及品管等流程進行認證管理。第三級則是政府稽查抽檢,一方面有嚇阻作用,二方面也是做最後把關,過去僅依照節慶的「應景」稽查形式,也已經改革並將之制度化,未來會分別從輸入、加工製造、食品、物流、餐飲等不同類別業者進行稽查,另外包括外食族食安問題、學校營養午餐問題等,也都列入稽查範圍,落實從工廠到飯桌、從食材原料管理到上架食品的全面稽查制度,讓民眾吃得安心。 市長並指出,全台灣食品、藥品工廠在桃園的比例最高,桃園市內觀光工廠半數是食品廠,桃園市政府對食品安全的重視,自然遠高於其他縣市。自升格為直轄市後,桃園市對食品安全把關,積極推動多項新的政策措施,包括:挹注五千萬元,成立「食品安全基金」,提供每案八萬元的消費訴訟補助,也與桃園市律師公會共同成立「食品安全法律諮詢顧問團」,協助食安訴訟。也針對食品安全檢舉案件訂定「吹哨條款」,以罰款的百分之廿做為檢舉獎金,保障勇於檢舉的員工,並召集國內各大學食安科系、生技科系的學者專家,成立「食品安全諮詢委員會」,為桃園的食品安全把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