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大咖】黃明志 歌要比我紅

因為跟王力宏合唱〈飄向北方〉,讓大家注意到黃明志。更多人想知道,他是誰?來自馬來西亞的歌手黃明志,出道以來常常有新聞見報,只是出現在社會版的機會,遠多過娛樂版。他改編大馬國歌批判貪污鬧出軒然大波,最後變成政壇口水戰。他用國罵問候電力公司任意停電,下場是被判社區服務三個月。他跟玖壹壹合作MV,被批對伊斯蘭教不敬,最後被警方拘役四天。諸如此類的風波不斷,版面有限,恕無法一一列舉。

惹出這麼多是非,還要繼續踩地雷嗎?他說自己不紅沒關係,「我作品一定要紅,歌曲做出來沒人要聽,很悶。」

黃明志與肖央(左)合作MV,別人穿泳褲,黃明志穿潛水裝包得緊緊,他說:「男生要露有3個原因,第一個特別壯、身材很好看、鮮肉。第二個,特別瘦、很好笑。第三個,特別胖有特色、很好笑。這3個我都沒有,所以我就覺得沒有必要露。」  (量能文創)
黃明志與肖央(左)合作MV,別人穿泳褲,黃明志穿潛水裝包得緊緊,他說:「男生要露有3個原因,第一個特別壯、身材很好看、鮮肉。第二個,特別瘦、很好笑。第三個,特別胖有特色、很好笑。這3個我都沒有,所以我就覺得沒有必要露。」 (量能文創)

爭議歌手寫生活

黃明志,1983年5月6日生,銘傳大學大眾傳播學系畢。2007年改編大馬國歌引發軒然大波,2009年推出紀錄片《我要回家》,2010年發表專輯《好好嘢》。2011年首次執導電影《辣死你媽2.0》。2013年推出專輯《亞洲通緝》,2015年《亞洲通殺》,2017年《亞洲通車》,完成「亞洲三部曲」。

累積了那麼多爭議的創作,會以為現實中的黃明志,講話應該比政論節目的名嘴還要犀利,可是並不然,他的語氣有一點點無奈:「其實我沒有特別要做爭議的東西,我就是把我感受到、我經歷的東西寫出來而已,沒有哪個爭議或哪個不爭議。」

作品不能發表 太壓抑

認真分析起來,黃明志的反骨應該是天生的。中學開始學吉他、創作音樂,享受到發聲的自由,讓他有了前進流行音樂的夢想。為了這個夢,處心積慮跑來台灣就讀銘傳大學,想說可以接觸到台灣的唱片界。

「每隔幾個月創作的新歌,燒成一張CD,自己騎機車充當郵差,一家一家唱片公司到處去寄,基本上全台灣的唱片公司我都知道在哪裡。」結果呢?「我猜最後應該是被丟在垃圾桶。」

處心積慮要接觸台灣的唱片界,最後繞了一個大圈才實現夢想,也讓他走到幕前。
處心積慮要接觸台灣的唱片界,最後繞了一個大圈才實現夢想,也讓他走到幕前。

「後來知道這不是辦法,去《超級星光大道》打工,在後台遇到小胖老師(袁惟仁)、小玲老師(黃韻玲),都交給他們。當然我相信應該也是在垃圾桶裡,所以後來就沒有下文。」

把當年的蠢事說完了,現在黃明志可以侃侃而談這些挫敗,「那時候我作品不夠成熟、不夠好,所以沒有人接受我的音樂。但是我沒有辦法,寫了一百首歌,需要發表。因為不發表,對一個創作人來講是一種壓抑。」於是他把所有賣不掉的歌曲,包括裡頭有髒話、不三不四的、饒舌歌,就放上YouTube發表,結果機會來了。

「因為那個帳號平常就10幾個人、頂多20幾個人,都是我朋友,或者我朋友的朋友在看。突然間,一個晚上就八萬人在看,留言一堆,那些人我都不認識!」在當時還沒有臉書,也沒有「網紅」「YouTuber」這些名詞,黃明志就享受到暴紅的滋味,「這讓我得到一點信心。」

原本來台灣念書是為了進唱片界,結果書都念完了還是進不了唱片界,黃明志反而靠網路紅回家鄉,2010年在大馬發行專輯。

「其實我在馬來西亞,他們也沒有認同什麼,大家覺得我是靠網路影片暴紅的一個人,沒有把我當成主流歌手看待。邀請我去商業演出,價錢都壓得很低,我都不唱,因為我對商業演出基本上沒有很大興趣。」在當時,主流歌手歸主流歌手,網路歌手是歸網路,壁壘分明,現在當然已經不是如此,「你說這個人多會唱歌、多帥、多漂亮,這些標準都很主觀,但是粉絲數量跟點閱率才是最客觀。我覺得無論網路上的點閱率或者粉絲,才是真正的數據。」

2014年黃明志(右)以〈泰國情歌〉入圍金曲獎「最佳音樂錄影帶」,當時一起走紅地毯的,還有剛出道的四葉草(左三)。(東方IC)
2014年黃明志(右)以〈泰國情歌〉入圍金曲獎「最佳音樂錄影帶」,當時一起走紅地毯的,還有剛出道的四葉草(左三)。(東方IC)

幕後走上舞台 做自己

生老病死,都可以成為黃明志創作音樂的主題,「音樂就是人生」。
生老病死,都可以成為黃明志創作音樂的主題,「音樂就是人生」。

也因為網路暴紅,讓他走到了幕前,「因為我做幕後,永遠不會有人要聽我的歌。我會紅的原因,其實是靠我的作品。對我來講,最重要的是我的作品。所以我不紅沒關係,作品一定要紅。」

儘管外界都拿他屢次闖出的各種風波做文章,黃明志說自己很幸運,一直能遇到瞭解他的經紀人,「我的前經紀人告訴我,他的工作不是阻止我唱有髒話的歌,而是讓我在五星級酒店唱有髒話的歌。」所以他真的圓夢了,在很多大型舞台都演唱有髒話的歌。

2013年新加坡濱海灣金沙酒店的跨年倒數晚會,當台下群眾激情倒數結束、大喊「新年快樂」,黃明志出現在舞台上開唱〈吃大便〉:「我就說:『大家一起唱!』台下觀眾都傻眼! 」

音樂就是人生 都是歌

這樣瘋癲的一號人物,闖入唱片界後,也真的帶了一堆人跟他一起瘋。黃明志不僅遊說黃小琥、高凌風到大馬跟他拍電影,還分別替他們灌錄歌曲。「其實他們都滿信任我的,可能台灣的觀眾比較少看到我的電影作品,可是我的電影在馬來西亞那邊票房都還不錯,有一部還破了票房紀錄。」

2016年與玖壹壹合作MV〈Oh My God〉,內容被指對伊斯蘭教不敬,黃明志返回大馬被拘役4天,之後獲釋。(東方IC)
2016年與玖壹壹合作MV〈Oh My God〉,內容被指對伊斯蘭教不敬,黃明志返回大馬被拘役4天,之後獲釋。(東方IC)

跟高凌風的合作,緣起於電影,以音樂做結束,黃明志替他寫下人生最後一首歌〈如果都是天意〉。「那時我去看高凌風,一待6、7個小時,聽他講他的豐功偉業、他惹的事情,就有一些感觸。他也跟我聊,希望我可以幫他寫最後一首歌,說不定是康復的第一首歌。聽他這樣講讓我很感動,在他家廚房拿吉他就寫,完成他的心願。」

除了跟資深的藝人合作,黃明志也跟其他網紅擦出火花,從可愛的四葉草、身材火辣的何念茲,以及搞笑的林進與小A辣,都是他合作的對象。為什麼他這麼相信網紅的魅力?

近來黃明志忙著拉拔許多網紅,他認為網紅有一股天生的觀眾緣、魅力,「就算什麼都不會,自動會吸引一些人注意。」
近來黃明志忙著拉拔許多網紅,他認為網紅有一股天生的觀眾緣、魅力,「就算什麼都不會,自動會吸引一些人注意。」

「才藝、技術可以栽培,但是天生的觀眾緣、魅力,吸引觀眾的性格卻是無法栽培的。網路上紅起來的人,都有這樣的特質,無論他們有沒有才華,就算什麼都不會,都會自動吸引一些人注意。」至於會不會唱歌,黃明志認為那都不是重點,「我只要給你個麥克風,去KTV每個人都可以唱。製作人要把你的人格本性、特色表達出來。所以你說他們不會唱歌,我覺得他們會唱、不見得唱得非常好,但他們的人格魅力勝過一切,特色與風格是很強烈的,比許多藝人還要搶眼。」

至於他自己,透過跟這些網紅的合作,可以抒發黃明志平日無法表達的面相,「因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面相,可愛的那一面,我也有呀!但是我來唱的話,會被打、會被揍,所以一堆可愛的歌我不能唱。」

黃明志在不同人身上,滿足了他開分身的欲望,「我一認識四葉草,就說:『這些歌給妳』,拿去表演。」想到四葉草的可愛形象底下,原來躲著一個黃明志,真的覺得反差好大好大呀,我真不該打破砂鍋問到底的。

場邊側記

一場胃潰瘍的大病,讓他瘦了很多,採訪這天他喝完了熱湯,一盤早午餐還剩了一大半,連他身旁的經紀人都很納悶,「以前黃明志很喜歡吃炒蛋的。」才子的鬱悶都是吞進肚子的。

他說自己也有可愛的一面,但是沒辦法表現出來,怕被打。
他說自己也有可愛的一面,但是沒辦法表現出來,怕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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