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頭燈走蘇花 卡平安

點亮人生光明燈警方呼籲民眾行駛蘇花公路要開頭燈,圖為6月蘇花公路小客車與砂石車擦撞的死亡車禍。(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許家寧/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局交通隊有鑑於蘇花公路車禍頻繁,統計上半年已發生23起死亡車禍,又以6月崇德路段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對撞,造成2死4傷最為慘重。警方為提升蘇花公路行車安全,將全力在蘇花公路推行「行駛山區道路全日開啟頭燈」。 警方鑑於蘇花公路發生多起車輛行駛跨越雙黃線逆向違規,造成多起悲劇事故,花蓮縣政府8月份道安會報通過,汽機車行駛中橫公路、蘇花公路等山區道路全日應開啟頭燈,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道安會報決議由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南澳、洛韶工務段,於蘇花、中橫公路適當路段處所,設置「行駛山區道路全日開啟頭燈」告示牌,加強提醒駕駛人,改善山區行車安全。 警方指出,依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在台9線蘇花公路(南澳至崇德站)及台7線北橫公路(巴陵至棲蘭)測試研究顯示,車輛日間行駛山區道路如開啟頭燈,除可增加行車視距、增強警示效果,也可提高車輛被察覺的機會,有助於駕駛人判斷會車及超車間隔,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花蓮縣交通隊長黃增樟表示,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很多,主要還是用路人違規超速、酒駕、逆向超車等行為肇禍,警方依科學方法,認為行駛山區開大燈對於提升用路人安全有明顯效果,由於蘇花公路有些偏僻或道路狹小路段,警方執法不易,呼籲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並配合全天開頭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