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不全追討不力 跑了大戶

避稅高桿女子高球選手曾雅妮(左)與當桿弟的媽媽楊玉雲(右)。(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陳志賢、吳泓勳╱新聞分析】 財政部公布10大「欠稅大戶」,10多年來,這些欠稅大戶都是老面孔,財政部把這些爛帳,一腳踢給號稱「政府討債公司」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署就算有孫悟空的72變法力,也難抵這些早已脫產、潛逃海外的牛鬼蛇神。財政部防堵不力在先,執行署追討無門在後,欠稅大戶依舊消逍。 一般而言,稅捐機關依法可以清查欠稅人名下財產,發函地政事務所禁止移轉不動產,事先進行保全動作,或對欠稅人限制出境,讓欠稅人乖乖繳清欠稅款。 財政部未預防令人扼腕 但當欠稅人無意繳清稅款,稅捐機關追不到稅,之後就將欠稅案移送給行政執行署執行,等執行署收案後,發現不少欠稅大戶案,有些是長期與稅捐單位打官司,歷經長年的行政訴訟後,全案定讞才移送執行署,案件早已拖了許多年後,才送到執行署手上,執行署失去追討的黃金時期,以致案件幾乎難以執行。 執行署官員不諱言,稅捐機關移送的不少欠稅大戶案件是「先天不足」,等到執行署收案後,才發現有些案件不是公司早已停止營業、或是負責人落跑在海外,加上「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心欠稅的人甚至事先脫產,國內並無資產,造成執行不易,就算執行署想誅連九族,親屬也早就不知去向。 官員舉例,黃任中的兒子黃 若谷,長年在國外,國內查 無資產,難以執行,甚至茂橘、茂裕公司找高球明星曾雅妮的叔叔充當人頭,縱使向法院聲請裁定管收,管收期限最長只有6個月,管收期滿因人頭查不出資產,又能奈他何。 執行署兩把尺如何服眾 不過,黃任中欠稅案,就算當事人死亡,執行署還是窮其所能不結案,但對曾雅妮叔叔曾茂昭任負責人的茂裕、茂橘欠稅近24億,卻在曾母楊玉雲償還600萬元後,即一筆勾銷,執行署揮劍竟是兩把尺,倘若不是行政怠惰,恐怕就是便宜行事,令人難以信服。 執行署說,對於這些陳年的欠稅大戶案,目前仍在積極追討,並希望窮盡一切調查能事,在執行追稅的15年時效內盡力追回;國稅局則說自己沒有公權力,如無牙老虎,無法查扣財產。但看在民眾眼裡,兩個最有權力的單位竟如此卸責,難怪笑稱「中華民國萬萬稅」,有錢人不用繳稅,小老百姓卻是一毛也跑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