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自肥、世襲、酬庸 綠委推修法 官股公司禁用三等親

中國時報【郭建伸╱台北報導】 現行國營事業比照公務員禁用三等親員工,但未規範政府轉投資事業,導致內舉不避親。對此,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指出,雖然官股公司不是公家機關,可保有一定彈性,但不少高階經理人「偷渡」親屬到自己的單位服務,「根本把國家當你家」;他已提案修法,未來一旦三讀,官股企業將比照《公務人員任用法》,三等親任用也要迴避。 官股公司有不少「靠爸現象」,如有周刊報導,華航前總經理林鵬良安排自己兒子任職美西分公司;專門監造桃園機場工程的台灣世曦公司,也遭批是「世襲公司」,歷任高層都有任用親屬當職員的紀錄。 鄭運鵬指出,民營化的國營事業或轉投資事業的經理人,有高達8成的公股代表是現任或退休官員,營運績效沒提升就罷了,連人事安排都有自肥嫌疑;據調查,高階經理人聘用三等親員工的狀況,中華郵政有31人次、台灣港務公司1人次、陽明海運2人次、台灣世曦公司3人次,但這還僅只限交通部,不包含其他部會和卸任的經理人跟中階經理,可見世襲化問題嚴重。 鄭運鵬指出,現行《國營事業管理法》僅規範國營事業任用職員要迴避三等親,未規範官股轉投資事業,「即便政府換掉經理人,但聘進來的親人、小孩卻換不掉」,也形成中階主管管理困難。 鄭運鵬已提案修法增訂,未來不管任何部會、國營事業的轉投資公司,任用職員都要迴避三等親和姻親。目前提案已付委,待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排案審查。 曾任職台鹽董事長的綠委鄭寶清表示,由於台鹽總部在台南,早期人才流動不高,聘用員工確實有「家屬優先」的習慣,近年才逐漸改善,可想見其他官股公司情況。他表示,國營事業或轉投資公司一定要拿出「經營績效」,否則管理問題、任用家屬就是惡性循環,只會讓百姓觀感越來越差。 經濟委員會召委黃偉哲說,公股事業本該杜絕親屬任用,嚴重者監察院也該主動調查,對於鄭運鵬提案修法的方向絕對支持;國民黨立委王惠美則表示,政府現在有很多基金會也是巧立名目,應盡量避免酬庸,雖然支持修法,但也該一併總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