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憾事發生!E-Bike擬定管理規範 未來上路要限速

交通部預告修正交通安全規則,從7月1日起,機車輪胎胎紋深度將納入申請牌照檢驗合格規定;另外,與一般機車外觀幾乎沒有差別的電動自行車,未來需於車尾黏貼放大版的合格標章,設計上須加裝防止擅自變更速限的控制器,騎乘時也要戴安全帽才能上路。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萬華區上月27日,發生一名14歲少女騎乘電動自行車E-Bike時,不慎撞死80多歲老婦人的意外,為了嚴防類似意外再次發生,台北市交通局局長鍾慧諭表示,將針對E-Bike擬定管理規範,並要求交通部儘快修法,E-Bike需比照機車規範管理,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鍾慧諭表示,E-Bike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中乃以自行車規則管理,並於今年3月間,設定禁止16歲以下民眾使用的規定,且比照機車,需戴安全帽才能上路。但由於E-Bike時速可達25公里,比自行車還要快,更無相關嚴格規範,相對的危險度也大幅提升。

鑑於此,鍾慧諭呼籲,交通部若不修法,E-Bike就須以機車規範作為管理,包括上路須戴安全帽、不得騎上人行道、須持證照才能騎乘等等,以防止類似的憾事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