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林明輝脫產 南市府提假扣押法院裁准

防林明輝脫產 南市府提假扣押法院裁准

台南市府,火速在維冠倒塌後第6天,對負責人林明輝等人,提出假扣押,防止脫產,台南地院也裁准假扣押3千萬,因為有很多罹難者家屬還沒簽名同意,因此假扣押的金額可能會再提高,另外台南地檢署,週五(12日)下午也提訊林明輝,帶他回住處搜索,帶回物證。

台南地檢署,週五首度提訊在押的維冠負責人林明輝,將人帶隊到他位於永康區永大五路的住處,執行搜索。

聲音來源:林明輝鄰居:「人(林明輝)帶過來看到車子,結束沒多久就帶走,也沒有很久10、20分鐘而已吧。」

日前偵訊,林明輝主動稱有物證可提供,檢方才會帶著林明輝和他的律師,前往取資料,以釐清案情。

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建弘:「承辦檢察官於今日(12日)提訊林明輝,並徵得林明輝與其律師同意,由本署檢察事務官,帶同被告至其處所調取相關物證,檢察官並傳喚多位證人,到庭聆聽案情。」

林明輝才剛搬過來這租屋處一個多月,低調不和鄰居打交道,雖然台南市府清查,他名下就至少有30筆土地在台南,而他不斷買地蓋房、推建案,卻蓋一半就停工,甚至有蓋都還沒蓋,只有樣品屋,自己頻頻更換住處,狡兔多窟,台南市府,就怕他脫產,火速提出假扣押,獲得法院裁准,金額3千萬元。

台南市長賴清德:「已經提出假扣押,但因為他們(委託住戶)受損情況較小,所以金額只到3千萬而已,因此我指示法制處進一步針對,已經罹難的民眾的家屬,的同意書的取得,再次提出假扣押金額的提高。」

提出假扣押的的這方,通常得提供1/3的擔保金,不過法官會依損害輕重來調整,維冠金龍,假扣押金額3千萬,法院裁定只需要50萬元擔保金,只有1/60,可見法官認為林明輝對維冠住戶,損害重大。

律師張進豐:「不一定是要1/3,甚至也可以高到1/2,或者降低到1/10都可以,那拿本件來講,因為受災戶受損害的狀況相當明顯,所以本件法院採取相當低的擔保金。」

除了第一時間救人,接下來,不管是在刑事,還是民事上,都進入司法程序,有責任的,一個都逃不掉。(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