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偽星商來台 投審會警告

阿里巴巴偽星商來台 投審會警告

中國電商龍頭阿里巴巴來台7年,去年被經濟部發現,不是用中資來台,而是以新加坡商名義來台設分公司,經濟部投審會發文警告,並要求阿里巴巴必須在8月24日以前撤資或轉讓,不過阿里巴巴發聲明喊冤,強調新加坡阿里巴巴是子公司,如果經濟部不諒解,願意配合補件或重新申請。

民眾:「(阿里巴巴)是馬雲,中國那邊的公司,應該大家都知道,很有名啊。」

民眾:「中國的吧。」

民眾:「比較有印象,就是中國那邊的廠商。」

街上隨機訪問,大家都知道,阿里巴巴就是中國電商龍頭,但打開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查詢,阿里巴巴竟然成了新加坡商。

民視記者王嘉琳:「阿里巴巴以新加坡商身分,來台設立分公司,辦公室就選在台北市南京東路,這棟大樓的11樓。」

阿里巴巴民國97年4月來台,境內營運資金100萬元,但明明老闆就是馬雲,去年9月份經濟部投審會發文警告,但阿里巴巴堅持不變更登記,因此上個月投審會再發文,要求阿里巴巴半年內撤資或者轉讓。

投審會執秘張銘斌:「(中資)實質上控制股權,超過60%,所以我們認定,它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阿里巴巴)應該是中資規範對象,6個月內要撤資或轉讓。」

阿里巴巴發出聲明,強調新加坡阿里巴巴是全資子公司,7年前以外商身分在台設立分公司,一切遵照合法程序,沒有偷步或隱瞞,經濟部對集團架構有不同理解,願意按規定補充資料或進行申請,姿態放很低。

財經專家黃世聰:「台灣已經跟新加坡簽FTA,所以對新加坡網購業者,開放比較大,以外資名義來台投資,政府的監管也比較鬆,所以就這個點來說,(馬雲)當然有要從新加坡來投資的考量。」

聰明的馬雲,算盤打得精,但這回被經濟部逮個正著,投審會嚴格設下時間點,這張「逐客令」來真的。(民視新聞王嘉琳、施孝儒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