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員警負荷 警政署精簡20項協辦業務

降低員警負荷 警政署精簡20項協辦業務

由於全台警察長期員額不足,員警除了維護治安、交通以外,還要協助行政機關執行184項工作項目。警政署今天(20號)表示,已經決議減少20項協辦業務,未來像是協助查緝禁菸場所、查緝煙火爆竹,以及協助學校校慶、畢業典禮安全秩序維護等,將以「不協助」為原則。(陳俊華報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廖國棟二十號舉行記者會指出,警察除了維護治安和交通,還要協助行政機關執行184項工作項目,但很多是業務主管機關可以自行派員完成,像是交付教召令、文書送達等,根本不需要警察支援。立委吳育昇則說,在台灣警察就像是「帶槍的弱勢團體」,不能什麼事都用超勤津貼來解決問題。

對此,警政署主任秘書陳嘉昌表示,警政署蒐集基層員警意見,並召開專案會議後,決議減少二十項協辦業務。陳嘉昌:『如果遇有狀況或有什麼障礙需要排除的時候,警察再來協助,而不是每項活動或是每項行政機關的稽查,我們都要派員警去陪同,因為目前的警力真的很吃緊。』

其中像是協助查緝禁菸場所、取締爆竹煙火、稽查日租套房、違法民宿,以及維護學校校慶、畢業典禮安全秩序等,未來警方將以「不協助」為原則。

陳嘉昌也說,行政機關有廣義的警察權,主管機關應該依職權稽查、取締,如果執行過程中有糾紛,可以立刻報案,將調派警力協助。但對於法令中有規定的,像是食品安全衛生稽查、協助傳染病防疫、查緝非法外勞等,都會繼續協助。

(圖:陳俊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