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產檢假?勞動部傾向請事假

新北市率先將陪產假增為7天,但勞動部傾向陪產檢假仍以事假處理,圖為新北市產檢的孕婦,對陪產假增為7天大表支持。(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池雅蓉╱新北報導】 新北市率全國之先提出產檢假、陪產檢假,更將陪產假增為7天,但勞動部卻仍傾向朝不增加陪產假、陪產檢假仍以事假處理。對此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指出,明定假別是盼予以法制化、避免雇主不准假;另部分勞工產程較長或剖腹產,才會延長陪產假。他期待勞動部能以更寬廣的角度徵詢意見與後續處理。 新北市府上月通過「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自治條例」草案,當中首創「產檢假5天」、「陪產檢假2天」及「陪產假增為7天」。勞動部表示將研擬跟進,但勞動部昨天初步傾向不增加陪產假、陪產檢假可用事假處理。 謝政達回應,明確提出產假、陪產假及陪產檢假,是盼能正視勞工實際需求,並予以法制化,給勞工朋友更多具體支持。若僅以事假處理,可能碰到雇主不願准假等問題。 謝政達解釋,依現行請假規定,懷孕勞工無法以產檢為由申請病假,甚至擔心影響考績。此外,若做染色體檢驗,更須配偶陪同檢測,故於自治條例創設「產檢假5日」及「陪產檢假2日」。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有3日陪產假,但產程較長或剖腹產者,老公勢必無法全程陪同,故在自治條例將陪產假延為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