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153人盜伐林木 被緬甸判無期徒刑

(中央社台北22日電)緬甸密支那法院今天將155名在緬北盜伐林木的中國大陸工人,判處其中153人無期徒刑、2人10年有期徒刑。大陸駐緬甸大使館官員已為此緊急趕往密支那了解情況。

環球時報引述泰國民族報及緬甸中文網報導,密支那法院是依緬甸「公共財產保護法」,重判這155名大陸伐木工人。

報導指出,大陸駐緬甸大使館表示也是剛接獲這一消息,正在了解情況,並派遣領保官員趕往密支那。

報導引述辯護律師吳蔭茂(譯音)說法指出,2名今年只有17歲的大陸伐木工,由於尚未成年,因此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其餘153人都被判無期徒刑。

密支那法院表示,這155人均依「公共財產保護法」判處「最重刑罰」。若如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的省級法院上訴。

報導提到,這155名大陸伐木工,先是被當地警方依「國民財產保護法」移送,後來改依「公共財產保護法」移送。法院最後以「影響惡劣」的理由判處最重刑罰。

這155名大陸伐木工是在今年1月2日至11日,被緬甸軍方以空中偵察方式,在緬北一帶陸續被捕。104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