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532條款限制 產險西進仍望梅止渴

工商時報【記者黃惠聆╱台北報導】 產險業進軍大陸,在2012年獲准可承作交強險業務後,去年業績有較大幅度的成長。國泰產險指出,該公司2013年1月21日開始經營交強險,2014年度簽單件數12萬件,2014年大陸車險保費收入約4.4億人民幣,較2013成長13%,其中交強險收入1.2億人民幣,則較2013年成長24%,透過成長率及金額可看出,交強險對車險業務成長有較大的推動作用。 大陸交強險全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承保的內容包括車損與人傷,和台灣的汽機車強制險,僅承保人傷亡部分,略有不同。 從統計數據來看,2014年大陸銷售汽車2,349.2萬輛,年成長率達7%,大陸擁有如此龐大的汽車銷量,反映市場對於新車汽車仍有較大潛力。 國泰產險大陸子公司現階段大陸布局,除了上海總部,還成立8家省級分公司,包括廣東、福建、山東、江蘇、浙江、湖北、四川、北京等據點,因為在大陸據點已不少,國泰產險發言人林秉耀表示,今年暫不會再擴點,會先在每個地方「深耕」,等有業務量產出之後再作其他布局。 從今年起,因為法規修訂,台灣地區產險可以直接赴大陸設分公司或子公司,但產險公司表示,即使如此,因為卡在大陸有「532」條款,大多數國內產險頂多只能以參股方式到大陸發展,對於大陸產險大餅仍只能「望梅止渴」。 「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已在去年修正及增訂,依該辦法,從今年起兩岸產險可以互相代理從事保險理賠服務,代為確定損失或代為墊付、協助保戶代為申請,取得公務機關或醫療院所簽發之和保險理賠有關文件,另外也可開發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相關業務。 至於產險公司最希望的還是至大陸設立公司和子公司,但產險公會表示,儘管目前國內已在該辦法明定台灣地區保險公司可以直接赴大陸設置公司及子公司,問題卻受限在大陸「532」條款,即總資產必須逾50億美元,成立至少30年,在大陸設辦事處要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