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國有航企-浙江遠洋運輸破產

大陸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發布浙江遠洋運輸股份有限公司破產民事裁定書,宣告浙江遠洋運輸公司破產。這是繼大陸海南汎洋後,第二家宣告破產的大型國有航運企業。 浙江遠洋運輸是浙江最大航運企業,依裁定書顯示的內容,二○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浙江交通投資集團以浙江遠洋無法清償到期債務、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杭州中院申請對該公司進行破產清算。十月十八日,浙江遠洋公司管理人以其資不抵債且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同時也無重整、和解或其他清償的可能性為由,向杭州中院申請裁定宣告浙江遠洋公司破產。 杭州中院調查,截至浙江遠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前,共有十四家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申報債權總額為一○九·八億元,均為普通債權。截止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即破產受理日,浙江遠洋的資產總額為五一·五億元,負債總額為八四·五億元,所有者權益為負三十三億元。 消息指出,浙江遠洋已在六月二十七日正式啟動公司破產清算員工的安置工作,目前正拋售四艘十八萬噸級海岬型散貨船。至於破產主因,是在二○一○年和二○一一年使用金融槓桿擴張船隊運力,但之後因遠洋散貨市場長期低迷,導致業務持續虧損。二○○九年,浙江遠洋運力規模僅有一百一十萬噸,至二○一三年時擴張一倍多,達到二百二十八萬噸。 創建於一九八○年的浙江遠洋,隸屬於浙江交投,為浙江省規模最大的航運企業,主營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並經營國際船舶代理、國際貨運代理、船員勞務服務及船舶修理、供應等業務。 十月十九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浙江省海運集團旗下溫州海運有限公司破產清算。八月十八日,浙江省海運集團以溫州海運無法清償到期債務為由,向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其進行破產清算。 陸媒指出,浙江省海運集團旗下的溫州海運和台州海運發生到期未支付船舶融資租賃款的違約情況,總金額為三千六百六十二萬元,並涉及三家金融租賃公司,其中包括交銀租賃、招銀租賃。 浙江副省長朱從玖在今年的四月八日浙江交投召開專題會議,會中指出浙江交投啟動水運破產重組,並對浙江遠洋及浙江海運旗下的溫州海運、台州海運三家企業實施破產,是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和清理「殭屍企業」去產能的實際行動,也是維護大陸國有資產安全及促進省屬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