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誤射毀損飛彈是否求償 國防部:視調查結果

雄三飛彈誤射造成翔利昇漁船船長黃文忠死亡,國防部29日公布檢討報告,法律司法律服務處處長金甌上校表示,關於飛彈毀損部分,是否向官兵求償以及賠償金額多少,還要視調查結果按責任比例分擔。

雄三飛彈誤射造成翔利昇漁船船長黃文忠死亡,國防部29日公布檢討報告,法律司法律服務處處長金甌上校表示,關於飛彈毀損部分,是否向官兵求償以及賠償金額多少,還要視調查結果按責任比例分擔。

高雄地檢署偵辦近2個月,29日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中士高嘉駿,依廢弛職務罪嫌起訴士官長陳銘修及兵器長許博為。檢方認為,7月1日案發當天,海軍金江艦需模擬發射1枚飛彈,然而高家駿等人卻在過程中,將4枚飛彈的火線全部接上,而且沒有注意到,其中有2枚被狀態顯示為「實彈」。高家駿就在無人監督、又未注意到飛彈已是實彈的狀態下,按下其中一枚飛彈發射鈕,釀成這起1死3傷的悲劇。

國防部29日下午公布雄三誤射事件的行政調查報告,有媒體提問,「飛彈是高價武器,國防部後續是否會求償?」金甌表示,審計法第58和72條有明確規範,不過這起事件涉及法規除了國有財產法和審計法,還有其他法規,國防部會再檢討。

至於責任部分,金甌說,必須看檢察官起訴內容,國防部再解釋和調查,調查完成才會針對是否賠償和賠償金額多少,做責任比例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