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檢:六囚舉槍自盡 非加工致死

雄檢:六囚舉槍自盡 非加工致死

高雄大寮監獄6囚挾持典獄長後集體自戕案,高雄地檢署綜合各項證據和鑑定,初步結果24日出爐,6個人都是舉槍自殺,不是加工的槍擊傷造成死亡。

大寮監獄挾持人質案,6名受刑人是到地是自殺還是他殺,高雄地檢署初步調查結果出爐。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受刑人主要致命的死亡原因,都是單一的貫穿性接觸型槍傷,認定這六位都屬於持手槍自殺,身體都沒有發現毒物的情況。」

地檢署表示,6名受刑人中有3個人是自殺後再被補槍,不過頭部才是死亡主因,至於為什麼同一把槍會驗出兩個人的DNA,地檢署也做出說明。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典獄長在事發後他也供述,黃子晏在自殺前曾經有交付一把,沒有子彈的九零手槍給他,等等這些事證我們研判,當時是黃子晏先用手槍自殺後,再由秦義明用同一把手槍自殺,6個受刑人持5把手槍自殺。」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給典獄長的)那把槍是屬於空槍,並沒有射擊的痕跡,也就是不可能是陳典獄長,拿這把槍射擊其他一位。」

地檢署表示,6人當中有2人慣用左手,所以頭部槍傷是由頭部左邊貫穿,不過說到自盡時的姿勢,典獄長說是6個人都是躺著,這和地檢署的調查結果就有些出入。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從狙擊手的角度和法醫的鑑識,我們目前為止只能說大概講說,可能是低姿勢(非仰躺)。」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在高點的狙擊手看的過程,是相符的就是沒有所謂的,第七個人在場行兇的問題,有關於行政上的懲處報告,會在下禮拜做最後的決定後,會再公佈。」

地檢署初步的調查報告出爐,對不少疑點都做出解釋,對於典獄長的手上是否有火藥反應?當天下令準備車輛,是否有從犯人犯的嫌疑,這些都還要進一步調查。(民視新聞曾虹雯、洪進吉、詹皓帆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