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科技新聞: 歐盟的著作權法未更新 將會危害網路的創新與創意

網際網路為我們的日常生活帶來新理念,也讓現有的想法更臻完美。因此,相關法規應要能保護網路的開放與協作等特性。

但歐盟 (EU) 的特定法規並未跟上網路的腳步。目前的著作權法框架早已不合時宜 ─ 除了扼殺許多機會之外,更在許多案例中是明文禁止藝術家、工程師,以及他人在線上創作。此一架構早在網路改變我們的生活之前所制定,因此反而開始影響 21 世紀的日常生活。

歐盟過時著作權法的幾個範例:

  • 分享艾菲爾鐵塔 (Eiffel Tower) 的夜間燈景圖片是不合法的。此圖片已受著作權保護,且觀光客並未取得藝術家所提供的展示許可。

  • 在某些歐盟國家中,繪製惡搞圖片在技術上來說是違法的。

  • 另有某些歐盟國家的著作權法甚為嚴格,甚至禁止教師在課堂上播放影片或分享教材。

Mozilla 已提出了訴願書爭取修改之,更將錄製公眾教育影片,希望能促使歐盟重新審視此不合時宜的著作權法。

我們的法律理應跟上科技的脈動,因此該要有所改變了。今年秋天,歐盟執行委員會 (European Commission) 將規劃重新制定歐盟著作權法的基本框架。

Mozilla 亦正敦促歐盟執行委員會應確實修改整個基本框架。我們另正聚集並教育各個公民起身一同監督。Mozilla 即日發起「讓著作權法符合 21 世紀的需要」活動。你可到此閱讀並簽署我們的請願書。只要將你的名字加進請願書,你也就支援了以下 3 大修改方向:

為 21 世紀更新歐盟的著作權法
過時並過於嚴苛的著作權法,就可能阻礙教育、研究、創意等的發展。歐盟現有的著作權法是在 2001 年 ─ 智慧型手機尚未普遍的年代 ─ 所通過的。我們應該更新並協調相關規範,讓大家能修補、創造、分享網路資源,並能從上獲得更多新知。教學、分析、再合成、全景圖、參酌仿效等活動應該適度的合法。以開放、彈性的精神立法,加速創新與創造活動
科技以飛快的速度在演變,法律難以跟上步伐。因此法律必須能洞見未來,期能接軌接下來的 5 年、10年,甚至 15 年。著作權法的新用途應能順應時事,才能讓網路蓬勃發展並引領創新。我們應按照「使用者原創內容 (User Generated Content;UGC)」的期待,擬定更靈活彈性的法規,使法條能成為開放的規範,達到公平、公正的評斷,才能協助所有人一同形塑並提升現有的網路。別破壞網路
網際網路引人入勝的重要關鍵之一,就是「不需許可就能創新」的特性。任何人都能隨時隨地創造內容並接觸自己的觀眾,不受他人的干擾。但這一特性目前也備受威脅。某些人正設法索取授權費用,甚至對網路公司設定超連結或上傳內容等的基本活動也廣設限制。更有人積極立下新法案,企圖監控並篩選線上活動。這些變化都可能形成更多的網路限制,也將影響網路作為經濟成長與言論自由的活躍性。

Mozilla 致力打造眾人所嚮往的網路,更應爭取讓相關法規符合 21 世紀的現況。你願意加入我們的行列嗎?大聲說出你一同支援重新審視歐盟的著作權法,並立刻簽署請願書

原文連結:EU Copyright Law Undermines Innovation and Creativity on the Internet. Mozilla is Fighting for Reform

你或許會喜歡

AES(進階加密標準)鍵盤係蝦密?

你知道福利品不等於二手機,也有未拆封新品嗎?

Source: 歐盟的著作權法未更新 將會危害網路的創新與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