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標章 7/1起變大25倍

電動自行車和機車難辨識,交通部修改相關規定,七月一日起,新出廠電動自行車標章,變大廿五倍,較容易和一般機車區分。 目前電動自行車的標章長寬分別為三‧五公分與三公分,面積只有十‧五平方公分,不夠醒目,很多人都以為電動自行車就是機車。 交通部三日公告修正「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電動自行車合格標章將改為長廿二公分、寬十二公分,面積是兩百六十四平方公分,相當放大廿五倍。 交通部說,新的電動自行車標章規定黏貼在車輛後方,七月一日新購買的車輛都要使用新標章,若違規上路,依現行規定,可罰新台幣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 另根據現行規定,電動自行車時速不得超過廿五公里,但有經銷商違規調整時速上限,讓車速達四十公里,也造成電動自行車肇事事件增加。交通部公告修正的「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也規定電動自行車要有「防止擅自變更速度上限」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