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為害 董氏:應納法管理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29日表示,電子菸在國內已被塑造成「戒菸救星」,但其含有的有害物質,並不亞於傳統菸品。〈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電子菸國內使用氾濫,應納入法規管理!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29日表示,電子菸在國內已被塑造成「戒菸救星」,但其含有的有害物質,並不亞於傳統菸品。在國、高中生只要一通電話就能訂購各款式電子菸的情況下,董氏基金會呼籲,政府應以《菸害防制法》管理電子菸,杜絕氾濫流通。

林清麗指出,電子菸商已成功建立「電子菸不是菸」、「可幫助戒菸」、「屬於時尚商品」等錯誤資訊,加上年輕人對於新的事物接受度高、較易主動嘗試,致使電子菸近年來快速竄起。據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調查顯示,2011至2013年間,全美從未吸菸的青少年嘗試吸食電子菸的數量,成長已超過3倍。

在台灣衛生部門僅依《藥事法》之偽禁藥取締,表面上有壓制,但網路販售、直銷猖獗,甚至夜市、路邊攤都能買得到的情況下,董氏基金會今年截至目前已代民眾檢舉千餘件電子菸違規案。林清麗表示,在2011年時僅有39件,但到了2014年暴增至670件,今年至今已高達1446件檢舉數量,顯示電子菸已在國內氾濫,造成國人不少困擾。

「電子菸因味道擴散範圍小,讓不少民眾忽略它帶來的問題。」林清麗說,電子菸是以鋰電池運作的霧化器,看似比傳統菸品少去焦油等致癌物,但日本在2014年做的檢驗中發現,電子菸中的甲醛、乙醛含量是一般香菸的10倍,會對人體肺部、呼吸道和肝臟造成損害,不僅抽的人傷身,也可能傷害旁人健康。

而在美國統計,抽電子菸會患上菸癮的比例為常人2倍,董氏基金會也呼籲,政府應將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進行管理,才能明確控管、避免電子菸成為青少年們吸菸的入門品,也能讓稽查人員有法可循,有效宣導民眾電子菸的負作用。林清麗建議,民眾想戒菸可至各大醫院、診所的戒菸門診諮詢,並強調,不應把電子菸當成戒菸的最佳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