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散場只能搭手扶梯 強迫逛百貨

消費者向新北市消保官投訴,指每次到板橋一間百貨看電影,看完電影後都發現電梯停止使用,必須要一層一層搭手扶梯下樓,他認為這是強迫消費者一定要瀏覽百貨商品;而市府檢視後雖然發現百貨做法沒有違反建築法規,但的確影響消費者只想單純看電影的權益,而百貨業者在協商後,也同意改善作法。(李書璇報導)

在百貨公司搭電梯都有消費糾紛?有消費者向新北市消保官投訴,指每次在板橋區一間百貨公司內的電影院看完早場電影,散場後要搭電梯離開,都發現業者將電梯停止使用,要消費者從百貨公司的電動手扶梯下樓,消費者認為業者有強迫向消費者推銷商品,以及影響逃生的嫌疑,向業者反映多次都沒有結果,因此向消保官投訴。

消保官受理後,馬上洽詢主管機關工務局,調查後百貨電梯的管理並沒有違反建築法令,不過消保官陳世欽認為,業者利用管控電梯來限制消費者的行進動線,進而增加商品可被消費者瀏覽的機會,顯然沒有尊重消費者單純看電影的權益,應該改善。

對此業者說,電影院的電梯原本是供早場電影或午夜場電影的民眾,在百貨公司非營業時間使用,營業時間是以中央區域的電動手扶梯供民眾上下樓,同時將多部電梯(包含電影院電梯)關閉也是為了節約能源,不過協商後業者也同意,之後會將電影院的電梯時間延長到早場電影結束後才關閉,讓散場的民眾也可搭電梯下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