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院播政令宣導片 文化部:有必要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3日電)文化部長洪孟啟今天表示,各部會認為有必要在電影播映前播放政令宣導片,暫時保留相關條文。

電影法及電影法施行細則規定,電影院於每一電影播映前須放映政令宣導及公共服務電影片、幻燈片,每場以3分鐘為度;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長簡余晏日前表示,已發函文化部,呼籲修改不合時宜規定。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午初審電影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洪孟啟會前受訪表示,和各部會討論後,行政院版修法版本中,暫時保留相關條文。

他說,民眾不喜歡的是政令宣導片表現方式,這可以改,但各部會許多政令有宣導必要,像防止詐騙、防颱防災等,政府有責任告知民眾,如果透過電影放映前的15秒、30秒讓民眾知道,還是應該要做。

洪孟啟表示,大家現在比較不喜歡的是表現方式,「但我最近看電影,很多政令宣導片還蠻可愛、蠻好看,表現方式很活潑。」104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