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買菸太容易 高市派員盯違規商家

法律規定不可以賣菸給未滿十八歲青少年,但實際情形則是青少年買菸十分容易。高市衛生局加強稽查,派員在有前科的超商、雜貨店盯梢,今年初以來已經取締九件,違法賣菸給青少年的業者可處罰鍰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林憲源報導)

繼高雄市警局少年隊加強取締賣菸給青少年的非法行為後,高市衛生局也加入行列,派出稽查員在曾被檢舉的檳榔攤、超商、雜貨店附近觀察,只要見到青少年進入店家買菸,稽查員就會錄影並查核學生年齡,今年至今查獲業者違規賣菸給青少年一共九件。

衛生局表示,被取締的業者多辯稱消費者看起來很成熟,或是買菸者自稱已經18歲,但忘了帶證件無法查證等等。衛生局表示,商家對於顧客年齡有疑惑時,如果無法查證身分證,就應該拒絕販售菸品。違規販售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處罰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1年吸菸行為調查,顯示青少年菸品來源百分之68是自行購買。另一項研究則顯示,未成年學生抽菸經常是年輕人酒精毒品濫用的入門,青少年一旦開始吸菸,日後就有較高的機率使用酒精及毒品,警察單位則從查獲的吸毒少年大多有菸癮獲得反證。

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而「任何人」包括販賣菸品場所、家人、親友、同儕,而「供應」不僅指販賣,許多吸菸者習慣遞菸給同好、青少年同儕之間互相遞菸及家人提供,均屬違法。

(圖:翻攝衛生局稽查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