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膜成份標示不清 醫美診所恐遭罰

台中一家醫美診所,販賣給消費者,在手術後使用的面膜,一片70元,但是被消費者發現,面膜不但沒有標示成分,而且總代理的電話也是錯的,消費者擔心買到來路不明面膜,台中市衛生局表示,面膜確實標示不清,勒令廠商限期改善。

黃小姐在5月初,前往一家診所,施打淨膚雷射,術後聽從診所人員建議,花3500元,購買50片的保濕面膜,不過回家後她詳閱面膜包裝,卻發現商品標示很馬虎。

消費者黃小姐:「發現後面的(成分)標示不實的時候,就是有跟他們醫美診所,有反應這個問題一直有問他們,為什麼會標示這樣子的時候,他們也說會改善會改善。」

黃小姐說,她打總代理電話,卻沒有人接聽,網址也無法登入,她認為診所應該負責,診所說,面膜是醫師與廠商合作製造,不是在公開通路對外銷售,本來以為不用標示,後來才知道要標示完整,衛生局則認為,責任在生產廠商,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勒令他們限期改善。

聲音來源:中市衛生局科長傅瓊慧:「標示不符規定,我們有移到它的總代理商,台北市(衛生局)那邊,去做一個後續的查處。」

衛生局說,面膜沒標示內含成分,消費者容易使用到來路不明的問題面膜,廠商如果不改善,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診所也不能再銷售標示不清的面膜。(民視新聞黃信儒、陳仕承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