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黑心油一審宣判 魏應充等7被告無罪

去年在國內引發食安風暴的頂新黑心油案,彰化地方法院27日下午做出一審判決,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等7人全部無罪!

去年10月喧騰一時的頂新黑心案,魏應充被檢方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刑法詐欺罪起訴,具體求刑30年,創下台灣食安事件史上求刑最重的案例,全案歷經1年審訊,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判處魏應充等6人全部無罪。

頂新飼料油案去年10月席捲全國21天,檢方同月底火速偵結起訴,同案其他6人,也被求處重刑。被告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峯被求處25年,頂新製油代理董事長陳茂嘉、販售問題原料油的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各求處18年,屏東廠長曾啟明、品管組長蔡俊勇、專員江淑端各求處適當之刑。並建請沒收頂新不法利益4億4千多萬元。

全案歷經1年審訊,今天下午5點,彰化地院合議庭宣布一審判決,魏應充、常梅峯、陳茂嘉、楊振益、曾啟明、蔡俊勇、江淑端共7人均無罪 。

檢方指控,越南大幸福公司主要經營飼料油,油品根本不符食用標準,也未生產食用油,案發後頂新公司卻稱向大幸福公司買食用油,大幸福公司則稱是向另一間公司進由食用油,但檢察官查出該公司只生產做磁磚敷料的腰果油,質疑若非買發票的人頭公司,莫非用這些爛油生產食用油。

不過魏應充矢口否認,強調公司事業體龐大,組織分層管理,否認知情,被羈押104天後最終以3億天價交保。檢方則認為此說法是頂新集團替魏應充設下的防火牆,交叉比對文件及會議資料,認定魏應充明知大幸福油源有問題,仍裁示下屬繼續採購,甚至指示團隊評估與對方成為戰略夥伴的可行性,犯後無悔意、把責任推給下屬。

彰檢對魏應充等人起訴總計60次的詐欺、79次的加重詐欺,及3次的販賣攙偽食品罪。檢方認為魏應充在40年前就有油品製造經驗,對於油品的品質、價格及相關法令應該很熟悉,卻為圖謀私利,漠視法令規定,因此對魏應充具體求處有期徒刑30年,這也是國內食安史上求刑最重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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