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蔡政府的新難題─台化彰化廠案引發的問題與後遺症

台化彰化廠今拿不到彰化縣政府新的汽電設備許可證,停止運轉甚至關廠已在所難免。台化彰化廠去留相對事小,但因此引發的問題與後遺症卻可能再為蔡政府出幾道難題。

依照中央的經濟部工業局說法,台化彰化廠的排放基本上是符合環保標準,過去亦無被環保局開罰的記錄。至於這次會被迫關廠,主要是彰化縣政府訂定了《彰化縣公私場所使用高污染特性燃料自治條例》,調高空氣污染防治標準,使台化汽電設備目前的污染排放量不符合新法規定。經濟部的立場明顯是不希望台化彰化廠關閉,也儘量幫其爭取時間與改善,而縣市最後是不買帳。

對蔡政府而言,這個案例卻讓外界感受到「中央地方難同調」,到底該聽誰的困惑。雖然中央與地方確實各有權責、也各有立場,不可能完全同調。但過去中央藍營執政,地方綠營執政時,吵吵鬧鬧、彼此點根蠟燭給對方坐,大家算是習以為常。但現在綠營從中央到多數地方都是「完全執政」,還出現此現象,就會意外不知所循。

此外,與政府之間原本就僵硬、充滿不信任關係的企業界,大概也要再受一次「震撼教育」。從兩岸關係到能源政策再到勞資問題,企業界與民進黨政府原本就已充滿矛盾;台化案依經濟部對台塑的說法是要協助其改善、不希望其關廠。但最後結果如此,政府與企業界的互信更是蕩然無存。

央行總裁彭淮南周四在理監事會後記者會中,針對鼓勵民間投資時才說「要先解決5缺問題,太多政策不確定性,沒有人敢投資」。台化彰化廠算是為「政策不確定性」再下一註腳。政府要招攬、提振民間投資,未來恐怕更困難。

更嚴重的後遺症是:對地方政府提出的各項「自治條例」,蔡政府到底要如何看待及定位?如果工廠都依照也符合中央訂定的環保法規,卻無法符合地方自訂更高、更嚴格的標準時,該怎麼辦?

如依此案例,中央尊重地方政府訂定自治條例的權力與執行,那擺在後面還有更棘手的難題:中部縣市訂定的禁用生煤、石油焦自治條例,是能作還是不能作?如果完全依自治條例執行,首當其衝的就是台電的火力發電廠與雲林麥寮電廠都要關閉。台中電廠占全台供電的16%左右─等於台中一個電廠的發電量接近抵過三座核電廠;麥寮電廠占5.3%左右,整個中部縣市生煤的火力發電占全台比重大概在23%左右。如果這些電廠不能運作,台灣馬上陷入缺電中。

台中與雲林算是「先驅者」,依其自治條例規定,原則上是有2年左右的緩衝期,到要執行的時間到時,中央還是蔡政府執政,這個難題無法丟給下任傷腦筋。蔡政府不可能如馬政府執政時,直接就由中央宣布該自治條例違法,但現實面的地方民眾受到PM2.5污染之害必須解決,而電力供應問題亦需面對,那蔡政府要如何面對、如何化解呢?

至於台塑集團,為此案集團高層痛罵彰化縣政府「不夠格當父母官」,同時決定提出行政救濟。不過,在指責完政府之後,台塑也該反思,為何會面對外界如此多的指責與批評?傳統上石化廠確實是重污染工業,但環保技術的改善與進步,其實是已足夠洗刷污染之名─當然,重點是企業必須願意花錢投資。台塑雖然一直對外界強調其對環保的鉅額投資,但如果居民的反應是無感,仍受污染之害,顯然不是投資不足就是投資錯誤。

而企業界從這個案例,也該更明瞭要面對的未來,是一個怎麼樣的「新常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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